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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彪德美书 宋 · 胡宏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八五、《五峰集》卷二
辱示以所见甚慰
此事真要端的有著落空言泛泛,何益于吾身。
上蔡先生「仁敬」二字,乃无透漏法门,惟益勉旃,以副所望
又,「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不知如何分解
须是指摘分明说出,难为模糊说也。
看《通鉴有得,毋惜以一二精义见教
吾徒幸不蔽固俗学圣贤事业幸有一线可以究竟
惟不志于功利死而后已者,可与共此道耳。
吾友勉之
又,「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更曾细观语录,入思虑否?
阴阳形而下者」,此语如何
理趣须是通贯随人言语,是不可也
某见侯先生说此句,信以为是,更不致思前日顿省犹未是也。
经可易读乎?
尹先生《语解》,亦未可轻易,使高明之人有蚍蜉撼大树之笑也。
如何
年齿往矣,虽摧颓,而志方欲振耀所望直谅之友左提右挈庶几不丧素志乎!
勉之勉之交相警戒可也
又,「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与未发已发不同
体用一源,不于已发未发而分也。
深思之。
又,所见分明不必虚为谦让
若未分明正要提起熟讲然后可望上达
天命至微自非亚圣大贤,孰敢便为已贯通
惟是念念不忘庶几日日有功不至坠堕也。
又,左右书词有得有失焉。
志近,思得也
迫切,则苦而不可久。
悔过不能释去,则局束而不可大
欲速如圣贤,以未见近切而自谓,恐终不能至,则大非所望也。
孔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
不特为政,学亦如是也。
孟子曰:「心勿忘,勿助长」。
养心要道
今欲进学不终,其去仁也远矣。
吾友勉乎哉
又,学问之道,但患自足自止耳。
若勉进不已,则古人事业可继也。
史书威烈王三十三年而下,其年纪世次兴亡大致尝略考之矣。
自是而上,及鸿荒之世,所可知者,则未尝深考之也。
博取群书,取其中于理、不至诬罔圣人者,用编年为纪,如《通鉴》然,名之曰《皇王大纪》。
考据三代,虽未精当,然亦粗有条理,可辨王伯不至纷纷驳杂,如前史所记也。
又,黄、沈有《论语说》,某因其说,亦有数段学问不可不讲。
讲看,便见病败也。
前辈凋○殆尽,续之使不绝正在后辈吾徒可以此事若存若亡乎!
直须粥饭不可一顿可也,又况欲张而大之乎!
呜呼
书册则言之,临事物则弃之。
如是者,终归流俗而已矣。
不可不戒也。
又,社祭礼秩三公不知有何可以为證。
伐鼓于社,以助阳也,非责社也。
变置者,更新坛位尽敬焉耳,非责罚也。
更试思之,有可见告者,无吝。
反复明道所谓不有于此,必有益于彼,不可寝默但已也。
又,闻有相从欲学文者,须依东坡法令熟读左氏》、两汉韩、柳之文,则他日成就大有可观者。
因是虎变,亦未可知也。
若茍且近功辟如万户棋子胜负,能提先手超迈等伦乎?
又,天帝精义,须自有说,但恐思之未至耳。
不可便以《孝经》之言为不是,须反覆思索可也
禘喾郊稷,却似无可疑者。
太王为狄所攻,屈己事之,岂得已哉!
可谓乐天乎?
又,郊祀之礼,建正之义,考之颇详,然恨未精也。
蜡祭,既谓合聚万物而索享之,则何可谓八神为主
社主报啬,其祭在春,首见于何经?
地固配天,谓当立北郊方丘与天分庭抗礼,恐于义理不然,更思以见教
王建正不易月,《通鉴》纪秦、汉已遵用矣。
大纪》中固已纪实
更精者,《通鉴可也
又,「思曰睿,睿作圣」,岂可放下
若放下时却是无所事矣。
无所事,则妄人矣。
若太劳则不可,诚如教语也。
又,老人病人、衰人有死之道,然以目前观之,死者未必便是老人病人、衰人。
修短有数一定而不可变,虽圣人造化同,于修短亦听之,未尝别致力也。
所以圣人欤?
众人,则不奈何著死耳。
凡事皆然不特死生也。
饮水曲肱安静中乐,未是真实乐,须是存亡危急之际,其乐亦如安静中,乃是真乐也。
此事岂易到,古人所以惟日孜孜死而后已也。
读书一切事,须是有见处方可。
不然汩没终身,永无超越之期矣。
众人汩没不自知觉,可怜可怜
又,下谕《卫》所以为变《风》之首者。
伊川云:「以卫首坏王制,并邶、鄘之国故也」。
尝考卫顷公之薨在夷王末年夷王之世方下堂而见诸侯未见诸侯有相吞并者。
伊川云「卫首并邶、鄘」,据《诗》而言,可信也。
故各系其国,以见卫之罪也。
文中子为《小雅》为周之盛者,言其初也。
季子以为周之衰者,言其末也。
其从如云如雨如水,恐先公说得其要也。
何以言之?
盖民从君者也,君从之,然后臣民从之。
圣人法常在于端本清源岂可本源而就末流乎?
又,《关雎》序云:「不淫其色」。
伊川言:「淫其色,非后妃之事,求淑女诗人之意也」。
此虽先生之说,然录者亦多误,未可全信也。
先生之说,何以可信
为《关雎》之诗言后妃之德故也。
若是诗人之意,即非后妃之德矣。
后妃之德,以不妒忌为至,故乐得淑女以配君子
忧在进贤不淫其色,进其贤而已,非以貌,不使君子淫其色也。
在后分上大有意味
使后妃有是德,则人君不修内行等事一切消磨扫除尽,虽欲发而不可得
此《易》之所谓女贞」者也。
深考此说,则伯氏之非茍发矣。
又,《大纪工夫不敢辍,首盘古不可移也。
事则信以传信,疑以传疑
理则可存者存,可削者削。
近于三皇之世,载些语言甚有意思,俟面见求益也。
来书末后所赞鄙言,因事愤发既以自警,又以奉告
若不于此省悟工夫真可逡巡枉过一生也。
临死而后悔之,则无及矣。
德美有见处,不可为事物驱役不知觉也。
大抵情所重处,便被驱役自以为是,而不知区区一物之中,可惜哉!
人本与天同德,乃自弃一物可惜哉!
为此言者非谓德美为事驱役也,大概警发耳。
为事物所驱役不为事物驱役,惟德美自知之,某不得而与也。
勉之勉之
又,井田封建,施仁恩大纲也。
商鞅王莽事甚明白在所不论
董子限田之策,欲渐近古。
唐时府兵之制,亦师古者也。
更能将历代田税制度精考,幸甚
周之宗庙只在镐,却于经无可据之文,而在洛却有可据之事。
当时公营洛邑,郊于此,社于此,益于此诸侯于此,祼太室、行封赏于此,似宗庙在洛无疑也。
康王毕公之文,直以洛邑王室
唐、虞五载一巡狩,周制六年王乃时巡车徒简易,非如后世千乘万骑辨严之难也。
四时来朝享,何难之有?
洛在畿疆之内,无告行之礼,若适诸侯,则告行,亦非难事也。
诸侯来朝享,礼必行于庙,报功行赏,亦必于庙,则洛邑固已朝诸侯、行封赏矣,故曰以宗庙在洛无疑也。
惟告朝一事,思天子祝文遣使,命东郊大臣代告,疑亦可也,但无经文可證耳。
主命之文,为出疆设祭祖祢告命为主,事有主名,非可泛行他事为文,况祭祀必于宗庙,而可行疆外乎!
或谓设虚庙于洛,载主在于是遇时祭则祭,如烝于文王武王是也
《礼》曰:「当七庙五庙无虚主」。
则庙不可虚设矣,则所谓四岳之下皆有庙榭。
又曰:「明堂见于太山」。
不知据何经而云然乎?
成周宣榭火,是东迁平王于此矣。
其有固宜,又何可引以为證也?
切更思之。
又,郊社之义,谨按孔子曰:「礼者,义之实也」。
王者祭天于郊南,面阴也。
阴气者,地之体也。
天尊地卑王者父天母地不敢天地大义也。
特牲,而社稷太牢,具牛羊豕为太牢太牢固非特牲,又安知其非牛羊乎?
有以多为贵者有以少为贵者
王者父天母地不必事事同,然后为礼。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自有等降也。
只如人事父母,其孝爱之心则一,其事则不可同矣。
礼以节文为主,若无节文,乃非礼也。
《周礼》成刘歆不知三纲之人,其书不可以为證。
孟子之言有激而云耳,当以活法观,若以死法观之,则得乎天子而为诸侯,得乎诸侯而为大夫
诸侯大夫莫非有功于民,乃得为诸侯大夫,若以得乎天子诸侯而为诸侯大夫,成甚说话
变置社稷,如天子变置诸侯
若欲变置土谷,则土谷不可变置
若欲变置勾龙周弃,则一世伟人英灵在天,不可以比。
无道诸侯诛责变置之也必矣。
又,旱乾水溢人君反躬修行,今反加诛罚鬼神,果何义耶!
曲礼下篇曰:「天子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
来教谓「《礼》曰:『天子祭天,祭社稷,祭五祀』」。
于何篇也?
曲礼下篇又曰:「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
大夫五祀岁遍
士祭其先」。
王制》曰:「天子天地诸侯社稷大夫五祀」。
天固诸侯所不得祭,地虽为母道,又妻道也,臣道也。
天子大社五色土诸侯各以其方色,是诸侯祭地,而比之天子有等矣。
诸侯方祀,殆为是乎!
夫诸侯之不敢祭天,犹支庶人之不敢继祖也;
诸侯之得祭地,犹支庶人之各母其母也。
又按孔子曰:「祭帝于郊,所以天位也;
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也」。
又曰:「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
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
又曰:「郊,所以明天道也;
社,祭土而主阴气也」。
又曰:「夫礼必本于天,殽地降命
命降于社之谓殽地」。
又曰:「社,所以神地之道也。
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
教民美报焉。
礼虽无明文,犹当以义起,况顺于理义有明如此之多乎?
更加深思博观天下义理可也
又,示谕数端,皆列圣因革大致也。
漫具鄙见,幸却指其未到。
建正,自黄帝尧、舜建寅夏后氏受禅因而不革也。
商之所以建丑,周之所以建子者,为天道至微所以因时易命改建所以发明三阳之义,以诏天下后世
其旨深远不可浅近看也。
二帝而上,恐未有是也
服色,恐是随五德之运。
平水土北方黑,故尚黑;
征伐西方金,故尚白
周亦征伐,火克金,故尚赤,不只以物生之色为上也。
质文之更,尚承忠之弊,以敬。
太史公之言非是
忠与相近大抵虞、夏质,殷、周文
殷人以木辂先辂,是尚质也。
周之五冕玄冕朱里延纽,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王十有二,玉笄朱纮,其文可知也。
圣人欲乘殷之,服周之冕,是文质参用也。
周以玉辂先辂,今乘殷之,谓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亦可也。
礼乐仪章器数,须有本文为之记,可也
不可谓之经,以其是有司之事耳。
若《礼》之理,《乐》之义,则在乎《易》、《诗》、《书》、《春秋》之中矣,故通谓之「六经」。
贡赋王畿之内,谷粟自足用,若夫礼乐制度所须之物,则取之九州四海然后足。
任土作贡,各以其所出,不必云取其美物以当谷税也。
又,鲁惠欲以私爱桓公隐公承父之志,不立乎其位可矣;
今既居其位,又以让桓,则与有罪矣,传说未可非也。
首止之盟,义系于齐桓之会王世子,而不系王世子会齐桓。
无亏之杀,义系于宋襄,而不系齐人
齐昭孝公之子三《传》不载,未详其事,不可凿也。
春秋之时,天子号令,甚矣!
卫惠既死,王命讨之,虽为后时,然犹胜终不讨也。
齐桓承王命而不动大众,亦得轻重之宜矣。
为卫侯者即日因齐桓之京师,请归罪司寇,以忠孝前人之愆,可也
齐师以是日至,直以是日与之战,甚矣!
故义系于卫,而非系于齐也。
圣人轻重不失毫釐。
君子积数十年探讨之心而为之传,岂苟然也?
凡有疑,则精思之。
思精而后讲论,乃能大有益耳。
若见一义即立一说,初未尝大体,权轻重,是为穿凿
穿凿之学,终身不见圣人之用。
又,承讨论春秋》学,某未能得髓何足以辱公问?
姑道所见
大一统之法,奉天子正朔是矣,恐不更当用首年也。
商、周改正朔者,三阳之发,天道至微圣人推而行之,其用妙矣,但人未之思耳,非止于易民观听也。
易月之意,无可疑者。
圣人制作万世不易之典,其中大有革而不因者,曾易月可惮乎?
一个春」字便是之时,正次王,王次春,则立意又别也。
以《周书》考之,嗣子即位初丧者也。
踰年之制,方欲讨论深思只是国史于此年之首方记即位之事也。
春秋》之法,大复仇然不为复仇而作也。
复仇,《春秋法中一事耳。
幽王褒姒,黜申后,废嫡子,立伯服破灭宗周,其罪甚大。
故其父子间,圣人所难言也。
及其赗仲子蹈履车之辙,然后书而深罪之也。
然则圣人所以不以复仇责平王者,其意所见,殆与书晋弑其君州蒲之类相近似乎
谥法名之曰「幽」、「厉」。
孝子慈孙不能改也。
隐公若不自立,使诸大夫事本末请王命,则可免矣。
《传》谓隐无正者。
正,谓不请王命耳。
仲氏以摄为无正为非义之所存也。
纪侯之去,与其他出奔者不同
仲尼以「去国」书之,而不书「奔」,故不与其他失国一例,以名书之也。
可谓轻重不失毫釐矣。
伊川先生未成书,故不能无毫釐未尽善处也。
公子虽当立,孔子正名必须王命然后为正也。
田常弑君,告于哀公哀公使告三子孔子岂得不告?
告而从,则必请王命,王若能从鲁请,兴义师,便为平定天下之端,不为东周矣。
又,首年之义,恐不可泥于一说
诸侯奉天正朔便是一统之义。
有事天子之国,必用天子之年。
国史记政,必自用其年,不可乱也。
当时诸侯纪元乃是实事,与后世改元不同也。
圣人于元上见义,若诸侯无元,则亦不成耑君矣。
元亨利贞乾坤四德,在他卦亦有之,不可谓《乾》、《坤》方得有元,他卦不得有也。
《易》载其理,《春秋》见其用,恐义亦当如此也。
祔礼必行之于庙,但皆不见制度
《书》中有康王受命一事,恐或可推,但无徵不信不敢立说耳。
圣人栾书,归弑于一国之人,若圣人事亲在乎当诛一国之人乎理不然,《春秋》亦空言耳。
宜更思之。
窃意《春秋》当以复仇平王,而圣人不责之意,亦别有说乎?
不然,愚说亦有味也。
隐公不请王命,固不是,请王命有得国之意,亦不可
若革先君不义,请王命而立宗人贤者,疑亦可也。
道固多端不可执一也。
纪侯者,非齐侯无道暴横之甚,则多守其国者也。
太王则远甚,亦贤于其他自取灭亡者也。
圣人书法如此
舜之为子,烝烝乂不格奸不可常人比并而论也。
天下大义亘古亘今不可磨灭,要在识之而已
以众授齐侯,亦圣人狂狷之意,非尽善也。
无情反复,然心之精微,言岂能宣?
涉著言语,便有滞处。
历圣相传所以不专言语之间也。
又,先儒之说,须傍附义理不可轻破,要在自以意观之。
所谓以田为地统者,为是二阳也,偶便是坤矣。
若阴,则从阳者也,岂可以为统乎!
明者,阳也;
晦者,阴也。
见者,阳也;
不见者,阴也。
寅正三阳发见明,孰加焉。
先儒夏数得天百王所同。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必以此为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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