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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令户部岁终上计丞相差人考覈乾道二年正月 南宋 · 张敦实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四六、《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文献通考》卷二四
切谓一县必有一县之计,一郡必有一郡之计,天下必有天下之计。
天下之计,总郡县岁考焉。
三代远矣,方册可得而知者,自禹别九州,成赋中邦,因南巡狩而至大,登茅山而会诸侯号其山曰会稽,后立会稽郡
汉书》注云:「以其会诸侯之计于此也」。
逮至《周官》所载,最为详悉天官冢宰之属,理财居其半,掌财用而言岁终则会者凡十。
太府之职,岁终货贿入出会之;
小宰之职,岁终则令郡吏致事,郑氏注云:「若今之上计也」。
汉承秦后,萧何收其图籍,知张苍善算,于是令以列侯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
此则汉初之制,专命一人以掌天下所上之计也。
至武帝建元五年诏:「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
注云:「计者,上计簿使也,郡国每岁遣诣京师上之」。
元封五年三月,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
太初元年十二月,又受计甘泉
天汉三年,又受计泰山明堂
太始四年三月,又受计泰山明堂
是则武帝之世,五十馀年之间,一受计帝都三受计于方岳,或以三月,或以十二月不同也。
至宣帝黄龙元年正月下诏曰:「方今天下少事,而民多贫,盗贼不止,其咎在上计簿文具而已,务为欺慢以避其课令
御史计簿非实者按之,使真伪相乱」。
是则宣帝之时郡国所上计簿已不能无弊矣。
光武中兴岁终遣吏上计遂定制论。
正月旦天子德阳殿,临轩受贺,而属郡计吏在列
大司农专掌之,其逋未毕,各具别之。
孙大雅所陈者是也
西汉郡国上计东汉属郡计吏,则远方者在东汉未必偕矣。
汉之大司农,则今之户部也。
窃见户部天下财计,有上限中限末限格法有日催、旬催、五日一催之期会
每于岁终,独以常平收支户口租税造册进呈,而于州诸色窠目尚略焉。
是于三代岁终则会,与两汉岁终上计之法为未备也。
然而去古愈远,文籍愈烦,在西已不文具之弊,况今日能尽革其伪乎?
东汉止于属郡之内,况今川、广之远,能使其如期毕至乎
以臣等愚见莫若岁终户部尽取天下州郡一岁之计已足、未足、亏少、亏多之数,并皆造册正月进呈兼采汉制丞相选差一人考覈户部上计,而明州郡之殿最
三代两汉之制皆兼该,而无不足之处矣。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一(第六第五○○三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九之二七(第七册第六三四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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