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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御史萧公墓志铭绍兴八年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三○、《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二九
崇宁间大臣疑故宰相章氏家私铸者,狱姑苏,逮数十族系,更冬不决死者狴户
大观改元制改监察御史服往正于理,引对便坐,戒以勿挠。
拜手受训陛辞
或风以用事意旨,违且及祸,作而言曰:「阿宰相富贵指取,吾独忍盲予心」?
是时人情危骇重足一迹往往咎繇为吏不得尽其直,公至一日得冤状以闻。
既狱以情而得,章氏幸不死,流海上
公坐鞫案故出罪,除名远恶
公笑曰:「缘此谴斥死且不朽」。
故公至今凡许时,犹凛然生气
呜呼岂不真能有守大丈夫哉!
公姓萧氏字昭甫,故长沙人
上世五季乱,家庐陵
曾大父良辅,赠尚书工部员外郎。
大父定基,故任侍御史,赠刑部侍郎
考汝奭,故任通直郎致仕
始冠太学,凡六年,声振一时
元丰五年进士第,主越州淮阴簿,移舒州江令,改宣义郎、知筠州高安县
久之覃恩五品服,知康州
未行,充燕、越、楚、昭成四宫教授,就差拨江西岁贡累迁承议郎提举淮南西路常平等事
召为将作少监赴阙下以使事对,极谏巧言谗说之害。
是时人方以言为讳,公发其端,天子感悟即日监察御史謇然直声
台僚常缺不补自是三院而上凡十人皆备。
奉诏作《崇宁备官记》碑于台,以纪得人之盛。
被放,踰年自便
二年召还复籍参军开封府户曹
阅月,除吏部副郎
六曹钩校三人上等,公居高第
北使正旦来贺,以少奉常馆伴至磁。
移疾请老,疾已,朝廷复以郎起公,公以通直春秋高,力外以便养,遂刺蕲州
顷之贬秩宣德郎
公典选也,曹吏过差不究切之。
及是,当国者尚衔前敢异己,发公见知故纵,故贬秩
年五十有六,政和四年二月甲子以其官终。
其年十月己酉择取葬于郡之吉水县牛潭之原。
娶何氏,赠蓬莱县
再娶王氏,封孺人
四男子,宏、宥、宇、寅,皆力学
女一,嫁陈氏,婿曰达行,乡贡进士
公葬时,墓不敢碑。
即位,诏追录他日以忠获罪者。
其孤泣曰:「先君赍恨九京三十年矣,今可以逞」。
绍兴戊午,以门人左中大夫辛炳状走行在,谒予乞铭。
某辞不获,则删取其辞,俾刻之。
铭曰:
执法之官权重主相
咎繇亭刑,尧无以枉。
腐夫挠权,于世蹇产
咸宣阿弘,杀主父偃
允义萧公,国之司直
淑问不猗,宁我窜殛
姑成吾所,得仁捐躯
篆此铭诗,以愧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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