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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金国元帅靖康二年二月五日 北宋 · 黄时称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四六、《挥麈后录》卷四、《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
宋进士黄时称谨斋沐裁书于大金二帅曰:尝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若夫乐软熟而憎鲠切,取谀美而舍忠良,虽无以致治。
时称淮右寒生,家袭儒业,老父每训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罔可轻言,自取戮辱」?
由是钳口结舌,守分固穷,未曾敢以片言辩时是非。
方今国家艰难,苟有见闻,宁忍甘蹈盲聋之域?
非不知身为宋民,不当以狂妄之辞干冒元帅聪德也;
非不知一言忤意,死未塞责也;
直欲内报吾君之德,外光二元帅之名,一身九死,又何憾焉!
时称切观我宋自崇宁以来,奸臣误国,窃弄威柄者有之,妨公害民者有之,大启倖门、壅遏言路者有之。
所以元帅因之,遂有此举。
道君太上皇帝亲降诏书,反己痛责,断出宸心,乃传大宝。
今皇帝即位未久,适丁国难,以孝行夙彰,天人咸服。
元帅歛城不下,盖为此也。
时称伏睹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国书,正为催督金银表段,有云:「须索之外,必不重取」。
是知元帅行仁义之兵也。
比者圣驾恭诣军门,议加徽号,几一月矣,迟留未归。
诏旨虽曰「军前迎待,礼数优异,保无它虞」,奈何都民朝夕思念,燃顶炼臂,延颈跂踵,以望御车之尘也。
元帅岂不念天生万民,而立之君以主治之,乃复须索他物,络绎不绝。
参酌以情,虽不足以报再生之万一,然方册所载,自古及今,未闻有大事既决,反缘细故,而延万乘之君者。
證以国书,似非初意,愚切惑之。
念我国家曩昔伤财害民之事,结怨连祸之人,尚可目也,曰内侍伶伦、美女是已,曰宫室、衣服、声乐是已。
今军前一一须索,唯复谓此悉皆国害,坚欲为我痛锄其根株耶?
亦欲驱挈归境,以为自奉之乐耶?
军机深密,非愚陋可得而知也。
兵法曰:「上贤下不肖,取诚信,去诈伪,禁暴乱,止奢侈」。
又曰:「为彫文刻镂、技巧华饰,而伤农事者,必禁之」。
元帅详览此章,熟思正论,杀人以挺与刃,无以异也。
傥使宿奸复被新宠,是犹禾莠相杂而耕者未耘,膏肓之疾而医者未悟,则将日渐月稽,习以成风,不害此而害彼,何时已矣?
时称懵不知书,愚不练事,言切而其意甚忠,事虽小而所系甚大,方议修书铺陈管见,未及形言,众乃召祸。
呜呼!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蠹巨恶,难逃于覆载之中也。
且如内侍蓝䜣、医官道隆、乐官孟子书俱为平昔侥滥渠魁,今取过军前,坐席未煖,乃忘我宋日前恩宠之优,不思两国修讲和好之始,尚循故态,妄兴间谍,称有金银在本家窖藏,遂烦元帅怪问。
考诸人用心,虽粉骨碎躯,难塞滔天之罪。
请试陈之。
今焉明降御笔,「根括金银,以报大金活生灵之恩,切须尽力,不可惜人情。
朕苟可以报大金者,虽发肤不惜,只是要有,尽取」。
于是有司累行劝谕,及指为禁物,稍有隐藏,以军法从事。
其措置根括,非不尽心,上至宗庙器皿,下至细民首饰,罄其所有,欲酬再造。
而天子且曰「朕可以报金国者,虽发肤不惜」,凡为臣子,固当体国爱君,疋两以上,尽合送纳。
蓝䜣等不务济朝廷之急,报元帅之仁,辄抵冒典宪,埋窖金银,悭吝庸逆,无如此之甚者!
若使未过军前,则人人蓄为私宝,论当时根括指挥,已合诛戮。
切恐逐人昨缘有司根取犒赏,亦尝囚禁,挟此为仇,意要生事,厥罪尤不可赦。
愚谓斯人正当扰攘之际,犹敢怀奸罔上,取佞一时,异日安居,为国患也必矣。
元帅智周万物,不待斯言,察见罪状。
文王太公:「主听如何」?
太公答曰:「勿妄而许,勿逆而拒」。
圣人垂教,良有以也。
伏望元帅扩乾坤之度,垂日月之明,毋纳谀情,以玷大德,将蓝䜣等先赐行遣,徇首京城
不惟扫荡宿孽,又可以惩戒后人。
仍愿元帅务全两国之驩,以慰生灵之心,请我銮舆,早还禁籞。
军前或有所阙,朝廷亦必不违。
书之青史,传为盛事,岂不韪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