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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训 宋 · 李衡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二六
寓形宇内七十九年,蚤虽困于百罹,晚仅全于五福
死期既至,势不可留。
一念不生,本无去来,而四大假合终归腐败瞑目以后,当嘱付今且画一嗣宗辈一一各遵守之:
一、此间水薄土浅,因循不曾办得直裰,漫试图之,以小为贵,仅可周身足矣
其间不置一物,虽冠裳无用,只裁一摺席藉可也
一、汝祖父母安厝皆有棺无椁,只以砖砌,以石板覆之足矣
七七或百日不须选日便埋,埋了只就家中供养
一、亲识赗赠依例收留,第经钱折祭之类,一文以上不可受。
一、僧道礼数经疏亦不可收受,若欲在灵帷前持讽,则又大不可,但以示之。
一、应钱米收支文字匮中
今岁田产可便五分分拨,以一分上周急簿,逐年轮一兄弟掌管给施,取吾簿上意旨,刻石庵中,另项桩管,置历收支
如成娘之类,岁拨数十千与之营运迟之岁月何有不办
如此孤遗,皆当赈恤
一、吾既往之后岁时祭祀随家丰俭由礼可也
若斋一僧念佛一声,非吾子孙
此意是真报答,是真供养上士闻之,当不复疑,中不惊怪非所恤也。
右六事皆吾治命不得违戾
平生性命道德之学,治乱安危之策,不但载之空言,亦粗见之行事
今既永诀不容默戏,说一偈曰:竿木随身自由应缘以毕复何求。
翛然来往孤雁,影落寒潭不留
按:《乐庵先生遗书》卷一,万历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