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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典刑窜责汤鹏举党与绍兴二十七年十二月癸巳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
礼部侍郎周方崇俗恶无能,众所共鄙。
顷因汤鹏举之荐而为殿中侍御史鹏举已迁政府方崇犹伺其风旨,为之弹击,或以为未然,则厉色曰:「我只报汤枢密,何恤其他」?
兵部郎官李庚轻儇无状,众所共恶,顷因汤鹏举之荐而为监察御史,日与刘天民范成象、留观德之徒,相为表里,故鹏举政府,每欲排击异己,则必遣天民达意善类为之重足
工部郎官褚籍昏谬无耻,众所共笑,顷因鹏举之荐而为监察御史谄事鹏举甚于奴隶假借风宪规图货财
望将方崇三人明正典刑以为台谏来者之戒,所有天民成象观德,乞重行窜责以为交通台谏之戒。
如此纪纲一振,而奸回之心潜消未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