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张俊乞赏缴奏状 宋 · 张嵲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一○、《紫微集》卷二五
臣闻无功赏之谓滥,滥则赏不足以有劝。
若夫当罚而赏,则其弊又有不可胜言者矣。
臣窃见今年夏敌人顺昌之时,陛下屡降宸翰,使刘锜但奏起发,初无引道之意。
朝廷于是遣雷仲、王德顺昌苛留不遣
敌人既退,然后徐徐渡江全军而出,仅能取已降之宿、亳,又不能经理,复不俟命而擅退师,使岳飞军孤,敌人复振
此俊之罪也,国人莫不深咎以为在所必罚
陛下宽假一切不问,于甚厚。
皇恐以图后效上报国恩下塞人言
今乃敢公肆欺谩上功求赏,何其不愧于人、不畏于天如此也!
申功状言:「臣领兵照应刘锜敌人闻臣兵渡江即便引去」。
诞谩之迹,固又不攻自破
然后既言敌人引去」矣,而不知所与战者,果何人耶?
臣窃闻向者敌人之来,分为数部,如乌珠韩将军龙虎大王三路都统,此敌之大队也。
所与战既无主名则是宿、亳城小小头项耳,此何足而上功?
至于四万馀人何其所用者众、所当者寡也?
众胜寡,尚不足言
未尝胜,以何求赏?
自古用兵以来但闻赏功,不闻赏战。
国家平时养兵遇敌而战,固其所也。
战而有功,则当得赏;
战而无功,何赏之为?
假使以宿、亳藉口为己功,而宿州之降因董秦,而亳州之下也以刘超朝廷既已行赏矣,而岂当更复求赏耶?
所得之城与所赏之众,固不足以偿费矣,况二城不旋踵而失之,臣未见其可赏也。
若曰虽有罪,而士卒有功,赏不可以不行
以为士卒无功也。
所上有功之士踰四万人向使人人用命两人杀敌一级,犹足以得二万级,不知军所得几级耶?
今若录其下城之功,则既已复失;
录其获级之功,则初无系获
以时冒赏,臣不识也。
臣窃观所以为其军冒赏者,盖欲假朝廷之惠以媚于下耳。
何则
初,敌人之入也,军士卒人有奋心一切沮抑之,使不得言战,至有感自杀者。
既而他军皆有功获赏,而军独无有以是惭其下,故为之求赏,将使士卒知凭己之力,虽无功而亦可获赏也。
徼幸之路,解战士之体,无甚于此
故臣不得不论其本末,以干聪听
伏望睿慈推赏指挥特赐寝罢,仍乞以臣章劄付张俊,庶使陛下以恩行赏、群臣以公议力争如是,则陛下仁恩曲全有司职业不废两谊俱得。
陛下断而行之,天下幸甚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