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将来郊礼止用玉辂奏(隆兴二年二月八日) 宋 · 黄中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四、《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八○五页、《中兴礼书》卷二○
伏睹圣旨指挥,今岁冬日至郊见上帝,用遵太祖皇帝典故,除事神仪物外,乘舆服御并从省约。本部已逐一条具外,独有五辂未敢轻议。窃详自来大礼虽五辂并设,然考之礼经,玉辂以祀,金辂以宾,象辂以朝,革辂以即戎,木辂以田。而祭祀所用者,一玉辂而已。典辂之职虽曰「凡会同军旅,以辂从」,而后郑释曰:「王乘一辂,以其馀辂行,亦以华国」。然则金、象、革、木四辂,不过为一时观美,非其所乘也。方承平时,五者并设,固不为过,今圣主方欲隆俭德而戒劳民,其乘舆服御之费又无大于此四者,有司敢不钦承?所有今来郊礼,欲乞因时之宜,止用玉辂,其馀四辂权不以从。庶几有以仰副明诏,且于礼经无所背戾。
按:《宋会要辑稿》舆服一之三八(第二册第一七六○页)。又见同书礼一四之九○(第一册第六三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