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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置递角事奏绍兴二十二年七月 南宋 · 汪召嗣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
递角旧用皮筒印记,因兵部郎中黄敏行请,用纸角题印,以蜡固护,入筒,更不封记
递角交换,取出辨验,多致差互,愈长偷拆藏匿之弊。
详酌措置
按:《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一之一二(第八册第七五○六页)。又见同书职官二之四九(第三第二三六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