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张浚跋扈亟宜罢黜奏(绍兴四年二月) 宋 · 常同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三、《续资治通鉴》卷一一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八
浚五年于外,误国非一。用李允文、王以宁、傅雱诸小人,为荆湖害。以曲端、赵哲之良将,皆不得其死。以至擅造度牒,铸印记,赐赦减降,出给封赠、磨勘绫纸之类,皆有不臣之迹。及被召,尽掠公私之财,选精兵自卫出蜀。虽膏斧钺,不足以谢宗庙。若蚤正典刑,示天下不复用,则陕右之地,不劳师而自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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