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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贷义仓米与生子家贫乏者奏绍兴十一年三月 宋 · 王洋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九、《皇朝中兴系年要录节要》卷一一、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宋史翼》卷二七
宣和二年布衣吕堂生子家量义仓米,朝廷不曾施行
蒙恩诏,贫乏家生男女不能养赡者,人于免役宽剩钱内支四千,可谓仁德甚厚矣。
免役宽剩州县所收甚微,势不可久。
乡村之人无问贫富,凡孕妇五月,即经保申县,专委县丞注籍,其夫免杂色差役一年
生子日,无问男女第三等已下给义仓一斛
县丞月给食钱十千,专掌附籍
所掌万户已上,岁及千人,便与改官
义仓米本不出籴,今州郡尚有红腐去处
二郡岁发万斛可活万人通数路计之,不知所活其几何也。
县尉终任获强盗七人,便许改官
今使县丞终任活一二千人,俾之改官,亦岂为过?
义仓之米,若有不继逐年随苗量添升斗,积以活民,民自乐从。
再三审度,实可经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