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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师道责官谢表宣和四年八月十四日 北宋 · 康随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五四、《三朝北盟会编》卷七
宣和壬寅岁四月十一日,保静公泾原被旨差充河北河东陕西路宣抚司都统制,从本司河北招纳北人,盖从河北沿路宣司申请也。
宣司时已离都下公上章乞过阙日面对,未上达间,有旨促公便道趋本司
公到高阳宣抚使童贯极言不可,其略曰:「前议某皆不敢与闻,今此招纳安可轻举」?
童公曰:「已得圣训不得擅杀北人
王师过界河,即箪食壶浆来迎,特藉公威名治众耳。
庙议已定安可改易」!
大书圣训黄旗植立军中誓师,且督公行
前月二十二日,前军过界河,已有北人迎敌,既不敢与之交兵,姑避其锐而已
统制官杨可世与麾下将佐人、士卒被伤者甚多,遂勒军复回界河之南,滨河驻兵
北人无日不来侵轶我军
一日隔河问我师出之名,公遣属官康随河北安抚北人申陈乞事以答之,乃曰:「安得此言」!
箭发如雨,以射我众。
翼日乃遣康随宣抚司告以北人之语,且禀进退之命,移兵暂回,以候取旨。
六月三日黎明军回,北人追袭直抵城下,属大风雨兵士自相蹂践弃掷兵仗满郊。
至晚,宣司令营寨雄州城外。
公坐机会罢兵南归相继邸报,有此谢表
公,关陕名贤之后筮仕五十年间,提兵所向,何战不克,何城不下
而此役初不与谋中则委任之,又兵之节制不得专。
考其行事,罪有所归矣。
因附录于瓦桥州署之西斋他日关中亲旧间或有见问者,当以示之,绎味表词可以见公之本末云。
是年八月十四日康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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