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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人使所过州县之扰疏靖康元年十月二十五日 宋 · 胡舜陟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七五、《胡少师总集》卷三、《靖康要录》卷一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七
臣伏汉建武时西域请置都护,送侍子光武不许
唐贞观中高昌王入朝西域诸国欲悉遣使奉献魏徵以为不可太宗从之。
皆不欲以蛮夷中国也。
高丽我国家五十馀年矣,政和以来人使每岁一至淮、浙之间,不胜其扰
所过州县,官私船尽夺为用,驱村保挽舟,一县有至数百人
田桑之时,农业尽废,州县前期勾集保丁,多致冻饿失所
沿流亭馆寺观,悉陈设排办所用之物皆出于民,官吏督迫,急如军期,吏缘为奸,民无所诉。
更有宦官为之提辖事事有需索,州县尤畏之,鞭笞取办于民。
淮、浙间皆言「高丽一过甚于遭寇」。
朝廷所得贡献,皆玩好无用之物,所费帑藏之实,民之膏血
近岁锡予尤腆,所费不赀,而又有一路馈遗燕劳之用,约数十万缗。
高丽贪利,惟欲数至,臣不知朝廷蠹国害民,以待此小丑何用耶?
有为害之大者
彼昔臣事契丹,今必臣事金人,二虏能制其死命,而我无如彼何,故畏虏而不畏我,所得赐予,闻与虏分。
我之山川形势兵旅众寡财用虚实往往窥测以报虏人
如此不惟有所烦费,实养虎遗患岂非为害大者乎?
臣近见两浙路高丽人使入朝,非久到明州,臣恐复如前日骚动淮浙蠹耗邦财。
今日圣政一新,悉革弊事,以抚养赤子
伏望陛下汉光武唐太宗为法,勿使入朝,实国之利。
如使人已到明州,止令本州递表入进,遣还使人
大率高丽入朝,于国于民有害,但于州赃吏管待小人有利焉。
臣愿睿明察此,去数十年之弊政以慰天下企望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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