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行亲从官待罪劄子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九四、《梁溪集》卷五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前月二十八日奉御批,守禦使司快行亲从官,十二日发遣归本司。臣即时依禀圣旨,发遣归本司讫。适闻前项亲从官并已得罪。臣契勘,累尝具奏乞罢守禦使司,未蒙俞允,故前项人亦因循未曾发遣归司。今来逐人别无罪犯,若以因循有失发遣,罪乃在臣。伏乞圣慈特赐黜责。臣无任皇惧待罪之至。取进止。
〔御笔〕无得罪之理,已降旨皇城司,令依旧祗应,卿但安虑。此乃皇城司官误晓今早批旨。深所爱卿,始终保全,但审思之。罢司更俟略经思虑,付出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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