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以义劄子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八七、《梁溪集》卷三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
臣伏见朝廷讲求理财之术,以足邦计。议者纷然,争献其说。夫以天下之大,承平之久,万物盛多之时,经画财用,岂患不足,贵于理之有其义而已。《易》曰:「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财者民之所以相生养者也,故人非财无以聚之;义者利之本也,故财非义无以理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临之以法度之威,何求不获?而先王必以轻赋薄歛为贵者,盖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方今国家用度之广,官吏廪禄之多,倍蓰于前,则讲求理财之术,诚为先务。献议者亦不容无取,然臣愿陛下必令庙堂之臣参议以闻,蔽自渊衷,揆之以义而行之。使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上以裕国,下以裕民,实宗社无穷之利也。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