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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朝奉墓志铭 宋 · 张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七八、《华阳集》卷三二
右朝奉郎李公讳华字君仪,今左朝奉大夫、知平江军府事朝正之父也。
其先陇西,世远而分,有居建康句容者,不知其所以徙。
伪唐兵乱,又避于溧阳远郊,因家焉,故公溧阳人
曾祖曰瑰,祖曰俊,父曰宪,三世逮公,皆晦迹不仕
享年八十有六,建炎三年六月乙亥以疾卒于家,十月壬寅葬家之西五里曰下汤之原。
其后平江历仕,以恩累赠公至今官,乃移书其甥张某曰:「先人潜德隐行,宜有辞后世,而葬迫兵火不暇乞铭,于今二十四年矣。
子其念之」。
公于某为外祖,知其平生,顾莫详于某者
且舅命也,何敢辞?
惟公纯直简谅,貌庄而温。
方其少时,于流辈中已见推重
父没居丧毁瘠尽哀
老得疾,废于床,公垂泣忧惧,遂置家不问,而专意奉养抱持卧起,进粥药以至盥帨纤悉必躬必亲
故其身不出户庭,而衣未尝解带如是者十馀年,莫知其有昼夜寒暑,人以为难。
尤笃于友爱
同气五人从容季孟间,上承下顺相亲以睦,内外无间言。
平居安閒喜怒不形于色,而家法益整。
与人恭顺有礼,自敌以下至于庸人孺子,接之必尽其意,初不以长老自处
有过恶,绝口不道,为覆护之,唯恐弗及
有田十馀顷,岁水旱,誓不一言减县官租。
其先已然而公守之尤谨。
翔贵亟,发廪平价以食其一方,虚甑待炊者以千计
大观政和间,蝗数害稼,群飞下其田,辄去不食
旁亩愧骇,且以相告,公曰:「偶然尔,勿复言」。
盖其谦抑不欲近名,类如此
呜呼
人之行莫大孝友,而心之所存,推以接物,莫先于忠厚
是二者众可能也,唯公得于性之自然,而行之终身不变,乃与众异
故以是修于家,交于人,而信于乡里
是时,虽三尺之童,闻公之名,莫不率教自勉
有若桀黠无赖,亦知畏公之义,不敢犯分以为非。
夫以流俗之难化,而公能使之爱慕说服如是其所一乡之善,不言而信者欤。
公先周氏再娶倪氏,皆赠令人
子男三人:长曰蕴,前公卒
次曰茂,亦卒于公葬明年
其季即平江也。
一人,适张氏,是为某母,赠硕人
男女十六人曾孙男女二十七人
初,公倦于家,一日晏坐,召三子诲之曰:「蕴与茂,汝治生有法,宜勉力以辅吾老」。
朝正:「汝笃志于学,可出从士大夫游,立身扬名,以大吾门」。
由是二子生业不去左右,而平江辞入太学不数年登显科,释褐而归,人皆以为公荣而公亦自喜有子以适其志也。
虽然,公之所积者厚,天将报之,其后必大以显而传永久岂止一时而已哉!
平江以材见用于朝,历禁从,典辅藩,赫然为时闻人,则既大且显矣。
公虽不及见,而漏泉之泽,自叶流根,亦足慰地下之望。
以是李氏之兴,公实积之,而平江发之。
自今勿替于前,则馀波寝广,浩乎其未可量也。
某既得论次公之群行至于为善报、可垂训后人者,尤不敢略。
则又为之铭,铭曰:
建康古邑,惟濑之阳。
李氏世家至公而昌。
厥昌伊何
种德惟茂
惟孝惟友,济以忠厚
一乡称善,公不自伐
人各有知,心服以悦。
谓此耆老,性合天道
监观在上,其必有报。
天既报公,享有全福
又锡之子大发其蕃。
发不自躬,匪时不逢。
积庆基,垂耀无穷
下汤之原,高山水远。
碣此铭诗,式劝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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