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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官转至翰林医痊已上曾经入额方许为官户诏宣和四年六月十三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一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一一五(第四册第三一二九页)
医官翰林医学以上曾经入额人尽为官户,比元丰旧制颇多,闻有营利、侵民、免差科者,实为侥倖
自今转至翰林医痊已上曾经入额,方许为官户,已充者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