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郡县访求遗书诏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一三
朕惟太宗皇帝底定区宇,作新斯文,屡下诏书,访求亡逸,册府四部之藏,庶几乎古,历岁寖久,有司玩习,多致散缺,私室所閟,世或不传。可令郡县谕旨访求,许士民以家藏书所在自陈,不以卷秩多寡,先具篇目申提举秘书省以闻,听旨递进,可备收录,当优与支赐;或有所秘未见之书,有足观采,即命以官,议以崇奖,其书录毕给还。若率先奉行,访求最多州县,亦具名闻,庶称朕表章阐绎之意。令礼部疾速遍牒施行。
按:《宋会要辑稿》崇儒四之一九(第三册第二二三九页)。又见同书职官一八之二三(第三册第二七六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