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定道阶等御笔手诏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宋大诏令集》卷二二四、《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七
道流入官,自一命以上,至视品中大夫,宜正名辨体,以为次迁之格。而文阶近列,有馆阁之联,亦宜仿此定制,以待瑰伟高妙不次拔擢之人。合以太虚大夫至金坛郎,同文臣中大夫至迪功郎,为道阶。以侍晨为待制,以授经同修撰,至直阁为道职。道阶以年劳迁授,道职如文臣随官带职之制,不限常格,授惟其人,无则阙之。并无俸给入从道官,见比视寄禄官。道官见带先生以下,今改道阶。
中大夫:六字先生,太虚大夫。
中奉大夫:四字先生,清虚大夫。
中散大夫:二字先生,紫虚大夫。
朝议大夫:六字法师,碧虚大夫。
奉直大夫:都道录,太虚大夫。
朝请大夫:四字法师,太素大夫。
朝散大夫:二字法师,元素大夫。
朝奉大夫:行道录,正素大夫。
朝请郎:守道录,太虚郎。
朝散郎:试道录,清虚郎。
朝奉郎:行副道录,紫虚郎。
承议郎:守副道录,碧虚郎。
奉议郎:试副道录,太虚郎。
通直郎:行都监,太素郎。
宣教郎:守都监,元素郎。
宣义郎:试都监,正素郎。
承事郎:行副都监,翠微郎。
承奉郎:守副都监,碧落郎。
承务郎:试副都监,丹台郎。
承直郎:行校仪,左华郎。
儒林郎:守校仪,右极郎。
文林郎:试校仪,琼台郎。
从事郎:行守阙校仪,南昌郎。
从政郎:行守阙校仪,南华郎。
修职郎:试守阙校仪,丹林郎。
迪功郎:试守阙校仪,金坛郎。
道职/(如文臣带贴职)冲和殿侍晨,同中大夫。
葆光殿侍晨,同中奉大夫。
燕颐殿侍晨,同中散大夫。
蕊珠殿侍晨,同朝议大夫。
凝神殿侍晨,同奉直大夫。
葆光殿校籍,同朝散大夫。
蕊珠殿校籍,同朝奉大夫。
凝神殿校籍,同朝请郎。
燕颐殿撰经,同朝散郎。
蕊珠殿授经,同朝奉郎。
凝神殿授经,同承议郎。
道官九等,总可教事,都监之名,既已非正,又复别于道录,不称司存之目,名以定体,所宜釐正。今自都录而下,以知、同、签书为职事官之任,庶几名定实辨,政事斯举。
都道旧名:知今名:
都道录。知左右街道录院事/副都道录。同知左右街道录院事/左街道录。知左街道录院事/右街道录。知右街道录院事/左街副道录同知左街道录院事/右街副道录。同知右街道录院事/左街都监。签书左街道录院事/右街都监。签书右街道录院事/左街副都监。同签书左街道录院事/右街副都监。同签书右街道录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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