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严奏辟差遣诏(大观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二
内外官司奏辟员阙差遣并勾当公事等,本以公举练历廉谨之官,分委职务;岂为辟举权要子弟,及易举亲戚升养资任,滥授恩赏?虽有违犯条禁,上下观望隐蔽,因而职事隳惰,即非元乞任能责成之意。如选举不当,其元奏辟官可令刑部立法施行,在京令御史台、在外委监司走马承受按劾。仍自今应奏辟官于奏状前,用贴黄具所辟官出身、年甲、三代、成任差遣并功过事件,及在朝亲属职位姓名(《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九之一。第五册第四六九四页)。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