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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尚书省待制奏举所知二员日限大观三年正月三十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一、《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九之一(第五册第四六九四页)
比令尚书待制以上各举所知二员,可申严日限须管十日内奏举数足,无致迁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