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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士之滥奏绍兴五年七月 北宋 · 谢祖信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一、《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五(第五册第四二五二页)
今日之患,官冗最为大弊,臣尝谓自今以往,澄其本源,非三十年不能清,而况日月增加之乎?
今额以十四人而取一人,正为中制,倘又增之,不足以为德,而适启侥倖之人尔。
特奏进士,老于场屋祖宗以来,矜其既衰,赐之一命,以荣其身而已,又择其尤者为京府助教文学,许其出官,德莫厚焉。
元祐之初苏轼知贡举日,极论其害。
今官冗之弊,视元祐为百倍,而版图陷没,视元祐才十之四;
州郡困匮黎民凋瘵,视元祐无十之一。
前此陛下多士维扬有司不为国家长虑却顾,徒以苟悦一时举人,将入助教人并依下州文学特理选限,固已不胜其滥矣。
绍兴二年,乃复再援此例,益起侥倖
其后星变肆赦,又以不赴试亦许自陈,缘此冒恩者众。
不当先时建言,但恐朝廷忽有行遣,则论奏不及
至如前榜官人登科循转官资同进士出身并免铨试,皆非旧典,实启倖门。
又臣体问吏部选人在部未有差遣者近六百人伺候日久穷困流离大段失所
乞下侍郎左选,除指留黄窠阙外,其馀一注拟在部选人庶免留滞之叹。
勘会绍兴二年陈之茂一十九人为文纰缪,及犯名讳,各补下州文学后来并附第五甲末。
夫犯名讳在不考,有司之法也。
祖宗以来嘉惠多士特赐文学助教之科,示不弃黜,盖有常典,未闻再许附进士之科也。
至如文理纰缪之类,尤宜详精考校,务厌众心
前此舆议以为纰缪之文,乃缘触犯忌讳之故,其后大臣闻之,于是奏附正甲。
此盖一时失于慎重,遂紊祖宗之制,既失而得,进士举不足贵矣。
廷试在迩伏乞戒谕有司慎重其事,毋蹈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