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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论邢焕孟忠厚除授不当1128年1月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七九、《浮溪集》卷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右编》卷一四 创作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闻人主之政,公与私不并行,恩与法不两立
以公灭私、以法夺恩者治,以私害公、以恩挠法者乱,此古今不易之道也。
陛下邢焕中宫之父,易文资从武,中外之人莫不以为当而称赞圣德不已者,以其出于公法也。
至以孟忠厚为系隆祐太后之亲,令依旧文资中外之人,哄然不息,致臣僚交章论奏,虽烦圣训谆谆诲谕,终莫能弭者,以其出于私恩也。
汉明帝马后为章帝之母,帝欲封其家,太后屡辞不许
帝重请曰:「汉兴舅氏封侯,犹皇子之为王者
太后诚存谦虚奈何令臣独不加恩三舅乎」?
其言可谓切至而后终不从,至数年,仅许封关内侯而已
外戚封侯汉法也。
明德拳拳如此岂不妇人夫家外父母家宗族太宠非己之福耶?
故自古欲观母后贤否无他在于远外家之宠与不能耳。
隆祐太后盛德著闻天下,三十年于兹矣。
一旦忠厚之故,使陛下公法而隆私恩,臣恐海内之人非特得以陛下,而于隆祐亦不能无疑非所以成隆祐远嫌之德而全陛下孝养之诚也。
此事所系非轻,臣不敢缄默
伏乞睿慈检会以前臣僚章疏,详加省览,早赐施行
所有邢焕孟忠厚书牍行下指挥,臣未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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