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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录酬奖条格以备检察政和四年六月 北宋 · 王黼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五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二(第三册第二六○一页)
勘会尚书司勋,依官制格目,系掌赐勋定赏、覆有法酬奖
一司一路所载酬奖自来唯据所属检引条法审覆推赏谓如招隶将禁军,专委将副招填,系在将官敕内,付之诸路,不曾颁降到部之类。)本部并无编录条格
有关申到该赏之人,类皆旋行取会所引法令有无冲改及系与不系见行
非惟迂枉留滞设或官司检引差误以至隐漏故作欺弊,既无条遵执显见无以检察
措置,欲乞令本部行下所属,将一司一路条制参照内有系干酬奖条格节录成册,委官点对差误申送赴部编录照用。
遇有续降更改,依此关申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