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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祖 其五 南宋 · 陈渊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九七、《默堂集》卷一七
昨日斋宫中已作书,欲出来附便,未果
今晚以雨作客少,遂检寻得旧所惠书,有合报者,故再此上闻
所喻赖先畴可以少粥,用给丧费,岂非以不于此有所怪而反之乎?
然毁产以具葬,古人不许也,不得为过。
奠仪,诚失礼,盖所谓直情径行者,得罪宜矣。
杜延年事,忘其所始言,公以为前日所疑,惜乎语绪未终也。
士为知己者死」,又曰「士信知己」,极荷见教
然在不肖分上,却无许多侈说,但从之以图一己之私反之合众论之公,皆未暇耳。
自古相知无如鲍叔之于管仲,然管仲所以之者,初不以死。
唯豫子狂生假智伯以欺世盗名司马子长多爱,又从而张大其事,顾所从者智伯耳,何足取哉!
天下一家四海一君
为臣而事君,义不可逃,而亦去就
或知而荐之于君,用与不用,则去就在我矣。
其知在彼,其用在此,各不相涉也。
若乃用之于君而得尽其道,以是报君于知己,其有遗乎?
故凡私于己者,不知事君者也。
不知事君而能报知己者,未之有也。
且世之所谓善医者,为其能识病也。
膏肓之疾,而以为微痾,其于识病如何哉!
今谓其人有起死之手,而恐其误施于砭剂,则已正名不能起死矣。
又谓视为微痾,犹靳妙方毋乃相假借而为之词乎!
然不肖则以为病者未尝汲汲治也,虽有妙方,必欲登门造席,数其将亡之證而强授之,不为操戈而逐者鲜矣。
病者未尝见用也,而公以为已用;
医者未尝施药也,而公以为误施。
所以不得不疑也。
孔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光祖提以教不肖者,前日之书,意略尽矣。
归去来兮,亦当有说也。
孟子曰:「迎之致敬有礼」。
将行其言也,则就之;
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
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
今吾未尝言,难责其行,言不行而去,诚亦未晚
不审左右以为如何
非好辩者,以光祖责之以不见答,故亦不得已耳。
应之叔始欲去,为贫故也。
自迁郎及检详,其俸尤厚,而所职者,有司之事,力可自办。
故留家无置锥之地,而有七十岁之老母若必外补须待远阙,何以菽水之奉乎!
故如应之留,不肖不以为过。
敕局改秩,辞亦得,不辞亦得,夫何可以不辞
盖召为删定,其遇我止于如此,我又于为删定无愧,则凡于格法所当受者,宜皆不必辞也。
光祖以为然否
夫事不难无以君子,然又戒于不行其所无事,唯千万亮之。
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