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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授官诏元祐九年四月四日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四五、《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二(第五册第四二五一页)
今次科场第一人宣义郎签书都判官公事第二、第三人承事郎知县,第四、第五人两使职官
第一甲初入等职官第二以下见行推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