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再答李格 南宋 · 许翰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一四、《襄陵文集》卷一○
顿首,再奉书辞,反复前论,益知吾子服膺大业锐精至谊,必欲直之于未合不究不已,斯古朋友之道也,某有望矣。
文公之娶,伤孝败礼,前已一二昭析,此得以略。
惟是宣公之娶蒙示新说不可不报。
大婚之法,垂文经世,疑者提之,明者定之
逆女元年,录则罪恶自见,此则明定之者妇姜去氏固为其疑而提之,如书赵盾、归生、公子比陈乞之罪皆用此。
《诗》曰:「日居月诸照临下土」。
齐国之士于鲁何有,而国人君夫人之如是者,何也?
为其以礼归于我也。
今姜归不以礼,则夫人之义缺矣。
春秋属辞比事,因变生文,白者垩之,赤者赭之,盖法自法,是以缺其氏而著其慝也,此齐惠公之罪也。
若曰齐侯捐甥舅之恩,废君臣之义,实使襄仲杀嫡立庶大恶不讥,而讥其嫁女,于有丧者轻重不伦,是不然
春秋》载事按见而著褒贬,至其谋谟诡秘,事离策籍,则有欲书而不得书者矣。
独前子恶之,卒书「大夫如齐」。
后子恶之,卒书「大夫如齐」,元年以来交施受谢,见齐之与闻乎故也,著其与闻乎故,则贬在其中
说《春秋》者于此以意逆志可也
襄仲、宣伯有罪,当不氏者而氏,以其为公尊君命也。
按《春秋》自庄、闵以来大夫无以不氏贬者,虽有弑父逐君之恶,皆以氏书,则独何为二子而以其氏立义
至于去氏以尊夫人,则礼未有以存氏为伉、去氏为恭者也。
春秋朝王聘霸,大夫不去氏,夫岂尊王也哉而此何为施于夫人也?
避火非犯义也,使弃礼而往,斯犯义矣。
《易》有师贞,有旅贞,有君子贞,有女贞若是者言各有所一也,《易》而守之,则众贞乱,今吾子以宋伯姬守礼无权不足褒,是以君子贞而变女贞何异师贞而责旅贞也?
其在《恒》之《大过》曰:「妇人吉,夫子凶」。
言其为道异也,故天道变,地道常君子有制义行权,女子奉义而已矣。
众人所以众人者以富贵生,贤人众人之所不能为故众人爱其生而贤者爱其礼。
伯姬死正而礼防不隳使人知害有可避而不避,礼有易犯而不犯以为则天下而垂光后世彼其志必以是为贤于其生也,是以之而无难
君子以为伯姬之年已老,可以无嫌于此,则汉唐吕、武之乱,岂其少与
是以先王制礼一之不异其度也,若以情言,以暂舍礼为轻,以得全生为重,是不遵先王之制,毁天下万世之共宝而利一己也。
春秋》重变礼凡情之所便而礼有禁,此众人所易踰,而《春秋》之所特谨也。
不然,以许易祊,岂不两利人国而必不可与?
族姻之国皆有侄娣所谓侄娣从者,非必同姓有也
当千八百诸侯之时,列国安知悉同姓,况至叔季列国仅存安得必责同姓之媵,然后可嫁哉!
同姓乃可甥舅媵之,此于礼文无见,又于礼意无说,恐难据也。
经之难明久矣不有刻难则思索不深,不总群疑论说不究,故非得直谅多闻之友无以济此远业
吾子虚心以思,极意而言,则某也受赐矣。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