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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圭缫籍绚组制度 宋 · 葛胜仲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
政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敕,中书省尚书省送到劄子礼部拟定元圭缫籍绚组》并图,本系按《周礼》、《仪礼》经旨,兼讨论诸儒训说参酌议定,实相为表里
窃虑亦合颁示中外,使明知圣朝制作传经考古,欲附于元圭议册之末,雕印颁给,仍连元劄子
十二月十四日圣旨,依按《周官·典瑞》云:「王执镇圭,缫籍五采五就」。
则圭必有缫籍。
又按《玉人》云:「天子圭中必」。
郑氏谓以组约其中央,则圭必有绚组缫籍之制。
郑氏谓有五采文,所以荐玉;
木为中干,用韦衣而画之;
五就,五匝也。
又注《仪礼》亦云:「杂采为缫,以韦衣木板」。
贾公彦疏云:「木板广袤亦与圭同,然后韦衣之。
乃画于韦上,一采一匝五采为五匝,一匝一就
就,成也」。
崔灵恩三礼义宗》云:「缫籍者,以韦衣木板为之,大小如其玉」。
又《周官·行人桓圭九寸,缫籍亦九寸
信圭七寸,缫籍亦七寸
则缫籍如其玉明矣。
聂崇义礼图》云:「既以采色韦衣于板上,前后垂之,又有五采组绳为系,上以玄为天,下以绛为地」。
绚组之制,按《仪礼·聘礼诸侯朝天子,圭与缫皆九寸其间诸侯朱绿八寸,皆玄纁长尺绚组
贾公彦云:「彼组不问尊卑,皆用五采长尺以为系,所以束玉使不落」。
郑氏注云:「采成文曰绚,上以玄,下以绛为地」。
谓地者当是织纴之经,上以玄缕,下以绛缕为之,而以五采相杂为纬成文
聂崇义不晓其说,徒见其有「为地」二字,谬以为象地,遂增玄为天之说,误矣。
经传未尝以绛象地,宜以郑氏为正。
玄圭、缫籍、绚组制度莫传,然希世至宝所以崇饰袭藏者,虽极天下之美丽而为之,苟不传稽古,则不足以为称。
今欲约《周礼》圭缫籍绚组之制,下有创造
旧《三礼图》画本缫籍采色之次,并无意义兼用朱丹相间,乃成六色,其绚组五色段次多寡不同,即不见上玄下绛之制。
今定缫籍,合以木板中干,用韦衣而画之。
五采一匝,黄居中,君象也;
黑为外,众色入焉,有为复于无为之义也;
青为始,赤次之,白又次之四时之序也。
绚组长尺,上以玄为经,下以绛为经,用五采为纬,错织成文
玄圭绚组合上以玄为经,下以绛为经,用五采为纬错织成文
按古绚组虽合长尺,缘在缫籍,则左右足用
玄圭中必,恐合随宜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