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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论 其三 北宋 · 刘炳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八、《宋史》卷一二九《乐志》四
焦急之声不可用于隆盛之世。
李照欲下其律,乃曰:「异日听吾乐,当令人物舒长」。
之乐固未足感动和气如此,然亦不可谓无其意矣。
艺祖御极和乐之声高,历一百五十馀年,而后中正之声乃定。
奕世修德和气薰蒸一代之乐,理若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