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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县儒学绍兴十三年七月 宋 · 谢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六
新城,故黎滩镇,绍兴八年始更为县,锡今额。
为县四年,而清江李侯以通直郎来为令。
侯名家子,有异材,其治以爱民为本,能知其利病,不使舆皂辈得以扰民,以故科徭綦省,财赋充足,人以奠居。
县繁剧,户至七八万,讼诉常满门户,时多故,钱谷之问,盗贼之讯,持文书待报者每数十为曹。
侯为区处,悉有条理,顷刻即办,日未中昃,庭空无人。
邑人相与歌舞之,佥曰:「吾令贤矣」。
君闻之,笑曰:「未也」。
会朝廷建大学,更世补法,增郡国学官,德意明甚。
始与僚佐谋作夫子于邑之巽隅,又建学于庙之旁,以居生徒。
凡为屋百馀间,而楹桷瑰壮,础甓坚好,皆可持久,他县所不及。
盖经始于绍兴十三年之春,而以是年夏落成。
丐余为记。
余尝闻之:所谓士者,志于道而已矣。
士而不知道,不足以为士,是亦何所用之。
成周之法,论其成名则曰贤曰能而已,至于教人则必至于圣。
盖人之才不同,其成亦自有差等。
然以圣人之道迪之,虽不能尽其要,其所闻固已甚高,此置法之良意也。
士方群处于閒燕,耳目之所更,心思之所及,无妙道之行。
至于弦诵书数之末,而性命之理亦寓其间,不以其细而不为,盖一得其末而百虑从之。
若军旅之事,疑非所学者。
而方隅有警,王命出征,则平时比闾族党之师皆可以为帅,将不暇他求而足。
此何谓也?
盖道无所不在,故才无所不达。
其藏往足以究前古之变,其取新足以应当世之务,异时槐棘之选皆自此,而顾于酬酢,岂不裕然有馀哉。
《礼》曰:「坐而论道,谓之王公;
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
所谓行之者,即王公之所论,非谓使之行事也。
以士之贱,而庙朝之论乃以闻之,则所以待之者不亦重乎。
夫以眇然之身,而可以成位于覆载之中,则其待之重也固宜。
若夫爵服之荣,饩给之厚,在于取士,不得不然,先王岂专以此待之哉!
士于此时渐磨薰习,而出其自然,故于功名富贵泊然无欲得之心。
一旦见于有为,所谓事业者,直以胸中所得举而措之,不待强勉而能周之。
士所以贵者,正在于此,此则学校之成也。
迨及衰世之人,游乡校者犹能议执政之善否,而汉所谓学者,以《黄图》考之,犹寄狱于其间。
虽去圣悠远,犹有前古之遗烈。
虽然,以《周官》之制论之,自王畿以及诸侯之国,建学凡几所,其设官凡几职,其分职凡几事,比之他官,最为繁多,而所谓度数者又一切近于烦文,非有近功速效可以惊耀人之观听。
而先王汲汲于此不敢后者,是必有说。
世之人方以蹇浅之智度之,其不能知此,乃其固然。
晏子之贤,尚指儒术以为迂阔,又况其馀乎!
其间有奋然自为者,亦不过于文具,务为观美而已,实不知治本之意。
呜呼,是可叹也。
昔僖公能治其国,鲁人尊之,请于周,为作颂四篇,而《泮水》之诗特与加详,其言服淮夷,则又累章言之。
郑昭公之时,衰弊剧矣,意其补苴缉治,必有先急者,而诗人顾以学校废为刺。
由二诗参论之,淮夷至为难服,而泮宫之成乃可使之献琛而输赆,使郑人而知此,济以圃泽之材,岂不能息兵革、平祸乱?
此又圣人删取之旨,不可不知也。
鲁侯之在泮宫也,「无小无大,从之于迈」;
而郑之士在城阙者,犹能与朋友以信义相期。
青青子衿,少者之服也,又况于成人乎?
由此知之,先王之泽久为未亡,而出于人心者固常在也。
因人心而起治功,曾不劬力而办,然则何惧而不为哉!
虽然,此诸侯之事也。
宣王承《小雅》尽废之后,择用人材,内脩政事,时则有文武吉甫,孝友之张仲申伯治其民,南仲方叔制其兵。
是数人者,与仲山甫同德致功,若之相与,求其助我者而莫得。
然则人材之盛,从可知矣。
然意其人材亦自学校而出。
不独《采芑》之诗言士之众多,而《烝民》之篇论周室中兴必以任贤使能称之,则知宾兴之法,初未尝废无疑也。
宣王之事考《周官》之法,酌方来之宜,论治如此,亦庶几有本矣。
今之议者乃云以文词取士失自汉始,必尽革之,乃可以复古。
此又不然。
《传》曰:「不知言,无以知人」。
盖唯言足以知人,谓言不足以知人,盖不知言者也。
古者乡大夫既登贤能之书,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取其卓然者告之。
今以学校养士而以文词进其杰然者,何以异于射?
顾虽百世不可易也。
凡此皆学校之所宜知者,故余并及之。
李侯明敏喜学,数贡于有司,居成均者累年。
今其为令,不秘其所得,期与人共之,其承流宣化,谨于施设,大概如此。
异时腾踏贵途,摅发底蕴,将与英俊并游。
然则今日之事,乃众所说乐,诚不可以无传也。
绍兴十三年七月初五日记。
按:正德建昌府志》卷七,天一阁明代地方志选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