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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不宜分掌绍兴八年八月 宋 · 程迈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一
刘晏为九使,财赋归于一。
国朝分为二,而三司使居中发运使居外相为表里
租庸分于转运司常平分于提举司盐铁分于茶盐司鼓铸则有坑冶司平准则有市易司总之户部,而发运使徒有其名
臣恐未及施为,而议论蜂起,上溷圣听。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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