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般发上供额斛乞严立妄有申陈之法奏政和二年三月十六日 北宋 · 蔡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六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二之三六(第四册第三二五二页)
今后诸路年额须管依县限计置,般发足备,严立妄有申陈之法。
若实有缘故,路分申降朝旨,方许量减及展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