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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礼乐庶事备论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五、《宋文选》卷三二
周自后稷而下艰难积累,非止一人前后相望,非止一日,而太平之业始定于成王之时
君臣上下同德相济远迩内外和洽如一,而礼乐遂达天下
夫其收功享治,所以至于如是之隆者,乃始庶事之备而已矣。
盖其有为之迹,散乎万物之上,而物之为数不可穷也,则天下之事乌能以一二而计哉!
圣人方寸之地,而酬酢无穷之变,来则应之,求则与之,各足其分,各厌其欲。
鬼神之幽,蛮夷之远,草木之微,鸟兽之贱,而无有不治者焉。
其治至此,则所谓礼乐者,乃饰之之具而已尔。
治之于始,饰之于终,有为之君,孰不若是
而观其礼乐以考当时之事,则历古以来未有如周之备也。
且自成周而上循环损益所以相继
民所已厌,于是变之;
民所已倦,于是革之。
稼穑兴矣,然后佃渔不可以为养
宫室成矣,然后穴居不可以为安。
故伏犠之法至舜而可谓之陋,商之文至周而可谓之野。
上世之所行,自足宜于一时,则虽有未备,而不累其有为之功。
自周而观之,则昔所未有者,或至于今日而益焉;
昔所既有者,或至于今日而损焉。
在所损,茍在所益,则谓之未备也不亦可乎?
周公制作无意苟异,而庶事之独备者,其时然也。
是以设官分职,数倍于商,而不以为众;
巡狩之时,十有二年,而不以为久。
盖其务众矣,则设官不期于寡;
其法审矣,则修法不嫌于疏。
非以夫庶事之已备故耶?
是以五礼六乐,具于典册前此而观之则有所未备,后此而观之则不能过也。
至于春秋之时,诸侯放恣僭乱礼乐然后飨宾而及于肆夏,用舞而及于八佾三归而备于管仲雍彻而用于三家
当是时也,孔子伤之。
闻《韶》而不知肉味者,有意于乐也;
不去告朔饩羊者,有意于礼也。
意之所加,而志则不就,是以礼乐陵迟,至秦而遂坏。
彼秦之天下非能以仁义治之,庶事不备,而遽及于礼乐,是徒见周公不难,而不知绍周之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