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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卓禅人(三) 北宋 · 释惟清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一、《缁林尺牍》第三○页
委曲回告甘露卓长老:领书,审迫于不得已住持
开堂嗣法,遣来书叙陈,且云嗣法之实,其信固已彰于威音之先,而今所陈,化门表示耳。
善哉
汝能知此,真不昧宗旨矣。
夫此宗旨号正法眼藏,涅槃妙心者,乃圣凡共有灵知也。
繇丧本而徇情,则智用不续;
以了情而契本,则灵鉴还通。
灵鉴既通,谓之法嗣不亦可乎?
然世之有名无实而混滥宗旨者,其类尤多
倘融以等心,皆可存而不论
但汝既知之,而承弘道之任,则拣混滥,正宗旨,誓捐躯命以效职,切宜力焉。
吾虽衰病,念先训之责,每不敢忘;
将欲可忘,必待有分其责者欤!
思之,思之。
庚寅十月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