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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榜 北宋 · 释惟清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一
住持,实同客寄,但以领徒弘法、仰助教风为职事尔。
若其常住所管财物,既非己有,理不得专,一委知事僧分局主执,明依公私合用支破同众僧斋衬,随身瓶钵,任缘去住而已
伏想四方君子来有所须,顾寝食祇接之馀,别难供应
盖以彼所管者,世法属官物,佛教则为众财。
偷众财、盗官物以买悦人情,而取安己,有实非素志之所敢当
具白闻,冀垂恕察。
按:《人天宝鉴》,续藏经第二第二一套第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