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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寝习律制书奏 北宋 · 龚夬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一四
臣伏制书举人习业之外,更试律一道
窃惟周王之教,道德为先,其次六艺而已,故皆纯全道德一、风俗以同者此也。
陛下熙宁以来,大阐学校养育人材,发明经旨,训迪士类,今一旦刑名之学乱之,臣所未喻。
道德者,本也;
刑名者,末也。
教之以本,人犹趋末,况教之以末乎!
臣愚欲望圣慈追寝习律制书,俾多士专尚经旨,悉意本业不胜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