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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氏及元祐之学奏靖康元年五月 北宋 · 崔鶠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九、《宋名臣奏议》卷八三、《靖康要录》卷七、《皇朝文鉴》卷六二、《东都事略》卷一○五、《九朝编年备要》卷三○、《宋史》卷三五六、《文献通考》卷四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二、《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二八
臣伏诏书,诏谏臣直论得失以求实是,此见陛下求治之切也。
数十年来王公卿相皆自蔡京出,其馀擢居要路,以待相继而用者,又充塞台省
要使一门生死一门生生,一故吏逐则一故吏来,更持政柄,互秉钧轴
历千百年,无一人立异
万世子孙,无一人害己。
蔡京本谋也,安得实是之言闻于陛下
且如冯澥近日上章,其言曰:「熙宁元丰之间,士无异论,太学之盛也」。
奸言也。
王安石用事,除异己之人。
当时名臣富弼韩琦司马光吕公著吕诲吕大防范纯仁等,咸以异论斥逐布衣之士,谁敢为异乎?
携策负笈不远千里,游乎学校,其意不过求仕宦耳。
安石三经之说,用其说者入官不用其说者黜落
于是天下靡然雷同不敢可否陵夷至于大乱,此无异论之大效也。
而尚敢为此说以荧惑人主乎?
又曰:「崇宁以来博士先生狃于党与各自为说,附王氏之学则诋毁元祐之文,服元祐之学则诋诮王氏之说」。
尤为欺罔
岂有博士先生有为元祐之学而诋诮王氏之说乎?
崇宁以来用事,以学校之法驭士人,如军法之驭卒伍大小相制内外相辖,一有异论其间,则累及上下学官,以黜免废锢之刑待之
其意以为一有异论,则己之罪必暴于天下,闻于人主故耳。
博士先生有敢诋诮王氏者乎?
欲乞下太学,取博士讲解覆视,则诞谩见矣。
至如苏轼黄庭坚文集范镇沈括杂说,畏其或记祖宗之事,或记名臣之说,于己不便,故一切禁之,坐以严刑,示以重赏不得藏匿
则禁士异论,其法亦已密矣。
言为元祐之学诋诮王氏之说,其欺罔不亦甚乎?
欺罔之言公行,则实是何从而见也?
先王之求实是,亦有道矣。
皇帝清问下民,《周官》询于众庶孟子不以左右卿大夫之言为然,必询于国人,则实是见矣。
臣乞以所上言章并臣之章垂于象魏,揭于通衢,以验国人之论而赏罚之,以戒小人欺罔君父者。
陛下之福,天下之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