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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侍郎杜公墓志铭元符二年四月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四五、《鸡肋集》卷六七、《经义考》卷二二 创作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公杜氏,讳纮字君章京兆万年人,后徙濮州鄄城
曾祖尚书司封郎中侍御史知杂事、赠刑部侍郎讳尧臣,妣永安县太君马氏,继万年县太君马氏。
尚书吏部郎中直史馆、赠吏部尚书讳曾,妣彭城县太君刘氏。
尚书虞部郎中、赠特进讳彭寿,妣太宁郡夫人朱氏。
公少颖迈,知自彊于学问,一上中进士第,调深州司法参军
朱夫人忧,服除,为永年县
岁饥,民将徙,公悉召父老语曰:「令不能使汝必无行,若留,能使汝无饥」。
民喜曰:「如令言,尚何行」?
乃悉与印券,使贷于兼并家,约岁丰偿;
即不贷,若偿不如约,令能治之。
于是民咸得食,无徙者。
会明年稔,民德公,皆先期偿,时熙宁二年也。
神宗方侧席异才,即召为大理寺详断官,兼删定编敕,改大理丞权枢密院宣旨库检用官。
未几,擢权判尚书刑部
丁特进忧,服除,迁太子中允检详枢密院刑房文字,兼修《武经要略》,详定将官敕,又提举晋、汾州义勇保甲。
尝从容对上曰:「陛下寓兵于农,臣愚不足以知,然臣有不能默者」。
因条十馀事上。
初未俞,后卒知公。
判尚书兵部,兼提举枢密院宣旨库,迁太常丞,复以职事对。
翊日上语宰相曰:「杜纮论事明白,朕甚嘉之」。
然未果用也。
乡人前贵溪丞马随来调京师,病逆旅,且死,公闻往视,即载与归,召医冀全之。
随病卒,公哭之哀,为治丧第中,或以为嫌,不恤也。
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提举中书制敕库、兼修群牧司骐骥院敕,复权判刑部
奏事,面赐服银绯。
每议狱,必傅经以决。
先是,民间女幼,许嫁未行,而养诸婿氏者,曰「养妇」,会有杀养妇以诬人者,吏议如婚法。
公曰:「礼,妇三月而庙见,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
故律谓『定婚,夫犯同凡人』。
养妇虽非礼律,其未成妇则礼律之所有也」。
议乃定。
又论:「天下囚应死,吏懦不行法,辄以疑谳。
且非杀人则可,杀人而以疑谳,是纵民为杀之道也。
羊舌职曰:『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
荀卿陈王道之本,亦曰:『民无幸生』。
夫为政而下数幸,欲盗之奔秦,难矣。
请治妄谳者」。
不从。
差接送伴北朝正旦使,改奉议郎,除刑部郎中
乘舆幸省,迁承议郎
哲宗即位,迁朝奉郎,又迁朝散郎,为夏国母梁氏祭奠使。
时戎初修贡,入其国,礼犹倨,迓者衣毛裘,邀王人以朝服觌,设王人座,蒙以黪,且不跪受诏。
公持不可,戎犹自若。
公曰:「天王以国母丧,遣赴甚厚,今不可以不如礼」。
戎惧,悉从公言,差详定元丰敕令格式,又差按成都等路茶事,以修书不行。
夏国以汎使来请复土疆,又差公押伴。
使者欲入见,自有所陈,公遽止之。
使者语颇不逊,公念初不之制,且生事,即谓曰:「国主奏乞,具在表章,回诏必自有旨挥。
此大事也,朝廷岂因使人口语便为可否乎」?
随语随折之,意小屈,毕见不复敢言。
右司郎中,俄迁大理卿
又论元祐德音:「赦文斗杀情轻减等,今寺议,一切以减等法从事,虽朝廷不以为然,吏犹守此。
古者,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宥之,然后制刑焉,德在上也。
今使朝廷持杀,有司主德,君臣之于是乎紊」。
疏上不报。
时边臣袭鬼章青宜结,生致阙下,诏公鞫问。
公习知戎情,虽黠不能隐,故其国中诡计悉得。
上甚说,迁朝请郎
丐外官,除直秘阁、知齐州
治尚宽厚,不设钩距町畦,崇善良,别材能,人亲附之。
然遇事浚发,故小人亦严惮。
凡讼者必呼使前,为一二别白。
欺者辄按牒语之曰:「汝情若是,吾知之矣。
不愿竟者亟去,太守恕亦不汝穷也」。
欺者即以手加颡,拜而走,人以为神。
徙知邓州,兼京西南路安抚司公事,治如齐,人尤爱之。
复召为大理卿,因言:「唐、邓土旷,可积谷。
陕西常窘兵食,若养兵唐、邓间,以备西戎,径商于距边,略与陕西内州军道里等,平土易运,用以飞挽,利甚博」。
事下本道,议者不达,遂寝。
权刑部侍郎,赐服金紫。
复丐外官,除集贤殿修撰、充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
先是,岁转东南京师盖七百万石。
吏习于无事,弊日积。
公尽条上之,事颇施行。
又言:「京东河北饥,即转淮南米赈之。
清河岁涸,输常后,不惟名惠实费,又并受其弊。
可别为浅脚船,隶京东转运司,而俾发运司岁以诸路上供钱和籴,无问丰歉,以浅脚纲输京东沿流仓积之,并待河北缓急之须,丰则使两路偿如直」。
不行。
改知郓州、兼京东西路安抚司公事。
汶号难治,系囚至三百人,或岁馀未决者,公下车旬日,剖判立尽。
属令趋府,持其县之疑事请,即书尾曰「如是如是」,情法皆当。
一岁中,狱常空者四五,吏伏听命,取充员而已。
再召为刑部侍郎
或言公守齐时,尝坐有司失入人死罪,命遽寝,复知郓州
一夕,有揭帜城隅、著妖言其上、且为变者,城中大恐。
俄而草场白昼火,帜中一事也,众益汹。
或请大索。
公笑曰:「贼计正在此,冀因吾汹乃发尔,奈何堕其计中?
诸公第默,吾知其无能为也」。
久之,获盗杀防送卒者,验之,奸民马安上等为此遂伏诛。
因急治境中盗,尽得其囊橐姓名榜购之。
盗不得容,皆遁去。
复徙知邓州,老稚扶携迎于道,相语曰:「我旧使君也,请为公立生祠」。
不行。
改差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公事。
感疾,卒,元符元年八月十二日也。
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葬于开封府祥符县临黄村之原。
夫人耿氏,永年县
后夫人朱氏,长安县
子钦益,前襄邑县主簿
钦晏尚幼。
女长适前澶州司理参军韩琏,次适新单州录事参军王槛,次适承事郎、知韩城县事张秩。
秩妻蚤卒。
公性至孝,亲丧,毁瘠过礼,与伯兄修撰公俱知名,谓之二杜。
闺门主恩而严,事修撰公加于人数等。
修撰公讣至,时在汶上,哭曰:「兄教我成我,今亡不得临,死不瞑矣」!
会以贰卿召,而其孤开适奉柩归葬祥符,迎于国门,哀动路人。
既事之明日,会复还汶,人或以为善兄弟所感云。
开奉寡嫂寄颍昌,公悉俸钱给之,三当任子,再以与其兄之子钦舜,及兄之孙君溥,而君溥者钦舜之孤也。
或谓公自有子若孙,奈何?
公曰:「君恩当以长幼为序」。
故逮公没,而次子一孙俱未命焉。
公为人清慎而中旷达,不寘纤毫,与人倾倒无不可,而至发于事,则毅然不可干以私。
好酒,不能剧饮,而客至,欣然与同醉醒。
喜山水,为州有胜处,必造。
行遇蟠木巨石,必下,取酒使客自酌,悠然遐想,无复轩冕意。
好读书,虽老不倦,尤长于《礼》经,好《檀弓》文,常仿其语法。
顾喜论兵,而未尝试也。
诗辞赡丽,尚气格,至表章述事与书记,尤翩翩也。
有文集二十卷,奏议十卷,《易说》数十篇。
既屡修敕令,尝言配隶与编管太密,祥符中,其科四十有六,后稍益至三百四十有馀科,人得自新者寡,因悉裁其法,省四百二十有馀科。
初,公请治谳减者,论有司主德非是,人皆以为深,至是,人更以为恕云。
铭曰:
于昭神考文王之文亦不己。
思皇熙宁,秉文之德此多士。
如川之增,则不可既遗其嗣。
展也杜侯,奋熙宁初为已试。
常伯,时周士贵惟其似。
下犹于、张,爱人汉循吏。
其身不竞,以笃斯祉其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