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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县刘君墓志铭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四三、《鸡肋集》卷六五
君刘氏,讳师愈字道甫
其先保塞人后徙雍丘
曾祖讳审奇。
太祖创业之初,尝倚以事,奏为汜水关令未及用而卒,赠右千牛卫大将军
祖讳文质内园使连州刺史,佐曹玮边功
考讳渭,尚书比部员外郎
赵氏天水县
金华县晁氏,继母也。
君幼爽悟翰林学士李淑爱之
尝举进士不中,用伯父尚书毅公涣恩补试将作监主簿
初调某县尉
民刘猪儿凶悍,数犯法,以气盖里人
君摄邑事,召猪儿,数以罪,杖之,戒曰:「复见我,不汝容于里」!
猪儿改行,为良民
再调醴陵县,民尝亡牛,诉于君。
君曰:「汝何以识牛」?
民曰:「以门钥烙其角」。
君曰:「吾知之矣,第去勿复语」。
无几何捕杀牛者,烙处信是,众皆服。
又调增城县
民叶氏兄弟出贩,兄独归,而弟为人杀,贼不得
君疑之,召语其弟妻曰:「汝夫于家宜有负」。
妻曰:「夫何负?
顾家饶财,且伯氏出时携锸往,何用也」?
默然
遽索兄屋,间得其锸,血犹在,卒致之于法。
又调广州右司理参军经略使转运使私忿,数牵制州狱。
君务平反两人者亦不能害
广州竟起制狱,帅与使者得罪官吏相连逮谴去,而君独不与
复调四会县主簿
妖言有神何巡检,能祸福人,所至辄具幡盖威仪迎导之,或为出钱委积
君遇于路,捕主者送县,取其仗焚之,妖乃息。
君官于南久,晁夫人在北,未尝亡思,忽慨然语曰:「吾家如是,而吾老不遇,侣虫蛇于此不得母夫人养,吾愧焉」。
无几何,以疾卒,寿五十六。
钱氏
三子:长寂,业进士,馀二人夭。
六人,皆夭。
夫人闻而伤之。
会寂自端州以书抵夫人补之为铭,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州县之原。
夫人补之王姑,义不得辞
铭曰:
朔漠兮以武名,死一尉兮海之滨。
谓我非南人兮儿夷声,若魂气无不之也从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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