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杂论二 其六 晁错学申商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二
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为人峭直刻深。孝文时,天下无治《尚书》者。齐有伏生,故秦博士,治《尚书》,年九十馀,老不可徵,乃诏太常,使人受之。太常遣错受《尚书》伏生所,还,因上书称说,迁博士。
右《晁错传第十九》。孟子曰:「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唯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函、矢、巫、匠,凡世之所须,阙一不可。四人者,各以其技食功,心何所异?而矢人与匠独被不仁之名。故择术者必慎其初。晁错治《尚书》,明帝王之论,与董、贾同称。惟其初以申、商刑名之学杂之,故不纯于儒。至欲用术数教太子,终被峭直刻深之名,岂必其资近是耶,亦术不可不慎也。观其论三王,莫不本于人情,如生而不伤、厚而不困、扶而不危,与夫取人以己、内恕及人、所恶不彊、所欲不禁,至讽孝文以绝秦乱法、除苛解娆、宽大爱人者,此岂申、商之所及哉?然错已学其术矣,不幸议论时时有之,故世得以议己,欲一洒之,不可也。若其所行事,亦不过患诸侯彊大,欲稍削之,与案爰盎受吴王金。诸侯诚骄,盎诚贿,固不得不治。此岂一切俗吏刑名刻深之意乎?会盎仇错,得以吴、楚反事藉其口,而错竟以冤诛。其后邓公对孝景,以错尊京师万世之利而卒受大戮,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而景帝亦喟然恨之。班固亦曰:「错虽不终,世哀其忠」。则是错之始死,其是非固已白矣。而司马迁独以谓「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夫错豫为国计,虑山东反者,抗言而削之,岂「变古乱常」哉?若指其所欲更令三十章者耶,则当时文帝既不尽听,而诸侯固已欢哗。以不尽听、未尝行之言,而实其「变古乱常」之罪,嗟乎,迁亦不能无牵于世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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