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杂论一 其二十一 绛灌等害贾谊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一
谊以为汉兴二十馀年,宜当改正朔,易服色,文帝谦让未皇也。然诸法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谊发之。于是天子议以谊任公卿之位。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周勃、灌婴、张相如也。冯敬时为御史大夫。),乃毁谊曰:「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于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
右《贾谊传第十八》。嗟乎,士之难进也尚矣!绛侯等皆汉功臣,忠实,宜体国者。而见谊进暴,不能不害其能,况势利辈哉?眉山苏公言:「谊志大量小,非汉文不能用谊,谊不能用汉文」。以谓「得君如此,犹且以不用死,然则天下无尧舜,终不可以为欤」?尝窃疑之:夫人臣奋不顾身,为主立事,主任而勿贰,乃得自竭。以汉文之贤,盖能知谊任公卿者,而亦且惑绛、灌之私论。若中才之主,不能知贤,盖不足道。既疏,不用其议,犹彊聒而不舍,此谊之所难也。若枉己以交绛、灌之徒,而幸不斥,至其有为,又与之异趋,则身可容而为道不行,其卒亦自伤哭泣夭绝,命也夫(《鸡肋集》卷四二。又见《苏门六君子文粹》卷五三。)!
坐:原无,据《汉书》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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