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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问 其八 山泽之禁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二八
问:平土五谷,而山泽货殖
夫古之为国,所重民食,盖五谷为先,货殖为后也。
虽然平土以封,而不以封者,名川大泽而已,非曰其可食日用,人之赖之,与谷同化者,于此为饶耶?
周官井田一夫百亩,各有分地,而虞衡之职,厉禁所施,有曰「使其地之人」。
然则不以封,而欲作其材焉,固授之民也。
所谓厉禁者,亦以家受地,无得越此而多取耶?
万民共之,特以时入,不时则不可耶?
或者邦工玉府之入,国足用矣,而后其馀民乃得有耶?
不然九赋之所赋,以政取之,使与夫八者同输于公,其职宜有常也。
国家比修六官之属,而曰虞与水者,实掌山泽,惟曰宝藏所兴,不以夺民,刍荛雉兔,与之皆往,若此可也
抑法无限,则工商庶民不有常职,而盗林陂池之饶,或乘马食肉而不佐公家之急,甚亡谓也。
之如汉,不加均节诸侯煮,匹夫冶,则已宽。
歛之如晋,论以重法,至或弃市,则已虐。
盍亦本之三王,稽之后世?
宜必有为法适中可行于今者,幸条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