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黄用和书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二、《杨龟山先生集》卷二一
《记》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又曰:「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又曰:「是月禫,徙月乐」。故鲁人朝祥而暮歌,孔子曰:「踰月乃其善也」。朝祥暮歌,孔子不深罪之,特未为善耳。《士虞礼》曰:「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郑氏谓:「中犹间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盖祖郑氏说也。是月也吉祭,则无凶服可知。大率今之士人皆以垂脚幞头为居丧之服,若用此,悉与未经祥禫者无异。若惨巾与其馀衣带,从其色而薄之可也。昔至完居丧,问苏子容,云:「衣冠皆复常,但不著公服耳」。至完用之。考之古义,既祥,固可闻乐矣,然今之二十七月之丧,著在中令,释服从吉,律有明文,欲髣髴古既祥为之,恐不可也。衣冠复常,纯用吉服,则禫制未终,无以为别。窃谓衫用皂,以布为之可也。更请裁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