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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论(上) 北宋 · 华镇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五四、《云溪居士集》卷一八
乐者何?
声容之道也。
昔之言声容之道者微矣。
管乎人情而通乎志气,物来而心感之,则喜怒哀乐之情必发于声而动于容。
容有文采,声有节奏,则刚柔缓急之变,斯格其心而移其气。
故达其微者,可以观政;
而通其用者,可以变易风俗。
夫太猛者偏于刚,太宽者偏于柔。
刚胜则和不足而多怒,柔胜则强不足而多慑。
此哀思愤怨,慢易流荡之音所由作也。
故所以感人心者,不可不慎。
而君子之政贵和,细甚者弗堪,思深者忧远。
流僻邪散则离正,促数噍杀则失中。
此和平条畅之美所由丧,而忧思淫乱之心起矣。
故声容之形必出乎道,而乐文之美不可以为伪。
古之圣人,发育以德,肃歛以威,厚之以仁,制之以义。
阴阳相成,而刚柔迭用,融而不散,凝而不密,强而不怒,和而不慑。
故其政和,其音安,以乐而乐之,实无疵疠焉。
德配天地,明并日月,叙合四时,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
合五物之和,道四气之正,使之庄而不哀,安而可乐,谨节而无犯,敦本而不流,广不容奸,狭不思欲。
故足以感动善心,涤荡邪气,而乐之文无惉懘矣。
故惟圣人为能作乐。
黄帝、文、武,此六七君子者,皆圣人之德,据崇高之势者也。
其政平,其功茂,其道广,其制明,充乐之实而致美也,知乐之情而致微也,制乐之文而致精也。
故六代之作,其身足乐而不流,其文足论而不息,可以善民心,化民俗,动天地,感鬼神,谐鸟兽,格异物。
孔子之时,有虞氏之不为政久矣,然犹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又况以甚盛之德,绍于变之世,极制作之美,因后夔之贤而鼓舞之,则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箫《韶》九成,凤凰来仪,不亦宜乎?
此圣人之所取也。
孔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汤武之业,将有惭德于前圣乎?
何圣人之不废也?
盖乐者,象成者也。
事与时并,名与功偕。
时变不同,则所成斯异。
黄帝以道,以德,禹以功,商周以伐。
天下之美,莫全于道;
天下之善,莫美于德。
道德散而尊事功。
征诛之权,事功之极也。
故曰《大章》,章之也;
《咸池》,备矣;
《韶》,继也;
《夏》,大也。
商周之乐尽矣。
道德以本之,事功以济之,权变以通之,皆帝王之时应时造者也,圣人其何所取去哉。
呜呼!
阴阳之道未息,则四时之正气常生矣;
柔刚之材未毁,则五物之和声常鸣矣;
仁义之性未灭,则和平之德常存矣。
有其德而得其位者,善政以成性,因性以和声。
合五音之中,导四气之正,虽六代之声容不传于今,而之制作可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