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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团练推官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河中府虞乡县事薛君墓志铭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三○、《潏水集》卷八
薛君昌平将葬其兄虞乡君,以状乞铭于承议郎赵郡李复,曰:「惟薛氏世显河东,其源流皆载于族姓书。
本朝隐德,以子显,赠谏议大夫者,虞乡君曾大父也。
枢密直学士谏议大夫知成都府,赠太尉,终葬于河东县条山北赵行村,虞乡君大王父也。
太尉有子为尚书比部员外郎通判凤州,卒葬于太尉墓之西南
虞乡君凤州长子也,讳昌图字纯之
幼失怙恃刻苦力学,欲自奋不遂其志,以季父湖南转运使奏补太庙斋郎,调果州南充主簿移知相如县
又用举者言,知秦州水县,辟监商州钱监,碍亲,改知河中府虞乡县
元丰元年闰月十七日以疾终于官舍享年四十有七。
初娶李氏,赠开府仪同三司枢之女;
再娶康氏,崇仪使旼之女。
四男:洞、温早卒,溱、深业进士
二女:长适左班殿直马序,次适乡士王师文。
虞乡君昔在南充以才称,诸司多以剧委之。
郡有不职从事,漕檄命之对易,抵郡中未几郡将疾,遂死,倅先已罪去,遂摄郡事。
时方推行常平免役法使者旁午,他郡县新法得罪朝廷司农寺丞苗时中出本路体访行法当否,爱其裁度得中同监司列章荐相如县
初以虞乡君多得众誉,阴嫉之,常造诬谤,闻罢,又掊率吏民钱携去。
事闻,诸司按治虞乡君极谕俾自陈,旧虽赧,勉从,而犹隐没不实虞乡君亲改其状,尽其数,竟不使以赃废。
效官接人如此
平生不妄言笑,人视之但见其纯静简厚,于世真颓然者,其饱通世务不肯一少自开露以求人知,诚可任以事。
惜乎!
方强而殁,姑见大略亦前人之深悲,所谓赍志而殁者也。
久与公游,今将以绍圣某年某月日葬于凤州墓之东,敢以铭文累公,其无辞」。
惟予伯氏媾婚于薛,予固知虞乡君为人
谏议大夫讳允恭太尉讳田比部员外郎讳伸
谨取其所行事系之以铭。
铭曰:
有韫在椟,气温质坚。
扃鐍不发,閟于九原
胡啬厥施,踬以终天
河流在西条山在南。
隐封中坎,既固且安。
呜呼君乎,其从祖考,以永归乎,惟后人之无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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