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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祖德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六、《潏水集》卷四
辱问卦爻御时,曰:八卦相乘为六十四,爻三百八十有四,以《坎》《离》《震》《兑》以御时,以三百六十爻以御日也。
《坎》居北方子位,阳之始,十一月卦也。
冬至阳始生,故《坎》始于冬至
《震》居东方卯位,阳之出二月也,故《震》始于春分
《离》居南方午位,阴之始五月也,故《离》始于夏至
《兑》居西方酉位,阴之成八月也,故《兑》始于秋分
馀每一卦,统二日间以减没,则七日而成卦,盖减没者数之馀,卦所不居也。
旧说以此法出于焦赣以授京房,非也,乃焦赣专用之法耳。
《易》之《复》卦曰「七日来复」,此圣人之言也。
冬至日《中孚》初爻用事,后七日《复》卦用事,则爻以御日,其来尚矣,岂特汉之焦赣乎?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故三爻而成卦,万物皆函三数,皆自然之数也。
卦虽各有体,其气互相交通,八卦二十四爻,阴阳各一十二,其气旁通,此爻之取象出于此也。
《易》曰:「巩用黄牛之革」。
此《坤》之气也。
又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此《乾》之气也。
问:《中孚》曰「乘木舟虚也」,《涣》曰「乘木有功也」,《益》曰「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何也?
曰:此皆《巽》在上也。
《巽》木也,风也,顺也,《中孚》,《巽》上而《兑》下,《兑》为泽,木在泽上,乘风而顺舟济之象也。
《中孚》六三、六四,皆阴爻中虚有刳木之象,故曰「乘木舟虚」也。
《涣》,《巽》上而《坎》下,木居水而风顺之,故曰「乘木有功」也。
《益》,《巽》上而《震》下,《震》虽主动,非若浮于水,故曰「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系辞》曰:「刳木为舟,剡木为楫」。
舟楫之利,以济不通,盖取诸《涣》象以此也。
《易》曰:「制器者尚乎象」。
夫断木为棋,刓革为鞠,亦皆有法,况圣人之制器乎?
故曰知器械舟车礼由己也。
问:制器者必取其象,若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此非制器也,而取于《噬嗑》,何象也?
曰:正取于也。
《噬嗑》,《离》上而《震》下,《离》,南方之卦,在上日中也,市为虚,《离》之也。
《震》东方之卦,万物所由出也,《震》为足为动。
《离》者万物相见之卦也,物出而相见,所谓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也。
《颐》中有物,得其噬,是谓各得其所也。
虽然,神农所取如此,《易》之大象则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所取象又如此,《易》岂一端而已哉!
问:《暌》曰「二女同居,而其志不同」,《革》曰「二女同居,而其志不相得」,何也?
曰:《暌》,《离》上而《兑》下,二女同居也,离火炎上而自居其上,泽水趋下而已居其下,水火异趣,故其志不同也。
《革》,《兑》上而《离》下,亦二女同居也,水本趋下而居于上,火本炎上而居于下,水欲趋而下,火欲动而上,水火相遇而争,故曰不相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