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张横渠书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五、《潏水集》卷三
某蒙诲谕宗子之法,若以差等言之,则自天子下至公卿大夫士庶人,其法各不同。每迁之远,必须有异诸侯,每一君各为一大宗,而小宗又应不一。五世之间,其众亦滋而同继其祖,同继其祖则同谓之继曾祖。同继曾祖之小宗,而于大宗如何?而公子之宗至于亲尽,则各立其宗。若大宗中绝,则当谁继?以《春秋》考之,鲁之考公、炀公、幽公、魏公、献公、武公、孝公皆弟也,不可以为宗子之法。又传云:「同姓从宗子之族属」。其法亦不见,今若为之说,恐非《周礼》。此制久废,若得其说,礼可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