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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横渠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五、《潏水集》卷三
某蒙诲谕宗子之法,若以差等言之,则自天子下至卿大夫庶人,其法各不同
每迁之远,必须有异诸侯,每一君各为一大宗,而小宗又应不一
五世之间,其众亦滋而同继其祖,同继其祖则同谓之继曾祖
同继曾祖小宗,而于大宗如何
公子之至于亲尽,则各立其宗。
大宗中绝,则当谁继?
以《春秋》考之,鲁之考公炀公幽公、魏公、献公、武公、孝公皆弟也,不可以为宗子之法。
又传云:「同姓从宗子之族属」。
其法亦不见,今若为之说,恐非《周礼》。
此制久废,若得其说,礼可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