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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确作诗讥讪事奏(八 元祐四年五月 北宋 · 刘安世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四二、《尽言集》卷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八
右,臣昨日延和殿进对,尝论彭汝砺营救蔡确事,伏蒙宣谕,以谓「卿等错会汝砺所言,与卿等一般」者。
臣虽已具汝砺朋附之实,面奏其略,尚恐陛下未知群邪交结之详。
缘此事正系是非邪正之机,不可不察,须至辨析,上烦圣听。
臣伏见彭汝砺曾肇同为中书舍人,公然结党。
范纯仁既是本省官长,日得相见,朝廷密命,无不关预。
而又汝砺亲弟汝霖娶李常之姨女,庙堂之论,悉使传播。
御史台表里通同,殊无公道,窥伺执政之意,旋立议论。
纯仁所欲,虽违法害义,无敢纠驳。
稍异己者,则必承望风指,连章绳治,皆有实迹,未敢尽举,姑以蔡确之一事,试为陛下陈之。
向者吴处厚缴进诗,其徒大惧,巧言救解,情态万状。
纯仁备位宰相,见无礼于君亲,不以疾恶为心,乃谕汝砺曾肇,以为告讦之风渐不可长。
汝砺等既闻其语,即时传报李常,是以御史台依违观望,不复按劾。
及见朝廷已有行遣,方始备礼一言。
汝砺辄奋强狠,妄进邪说,虽其大概不敢主,然而深意全罪处厚
臣窃谓以诗为可罪邪,则自有台谏官论列;
若以诗为不足治邪,则臣等岂敢违犯公议,辄形诬奏?
进退之间,皆不预中书舍人之事。
汝砺出位进疏,惟以长告讦为说;
至于睥睨两宫,悖逆不道,则欲置而不问。
汝砺贪与蔡确为地,而不顾君亲之大伦,僭乱之基渐。
此乃朋奸罔上,徇私立党,而陛下谓之与臣言一般,窃恐圣心未之察也。
臣闻汝砺曾肇同受纯仁之指,而阴险奸贼,不肯自发,故使汝砺先次进言。
继闻臣等极力攻击,陛下已赐听纳,遂不复言。
然而交构之迹,搢绅无不知者,独其党人为之讳耳。
愿陛下以臣之论,详览汝砺之疏,则奸人之情状必不能逃于圣明之鉴。
臣伺候断遣蔡确了日,当节次具状,劾奏奸党,乞行窜逐。
惟陛下乘不可失之机,特行英断,使邪正分别,朝廷清明,臣虽殒首,亦无所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