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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路金银场冶金银课尽数内藏库熙宁二年十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一之六(第六册第五六七七页)
应江南路提点银铜坑冶司所辖金银场冶收到金银课利今后并依久例尽数内藏库,委所属州军至次年春季起发,赴库交纳
及抑提点坑冶每年据场冶申到所收金银䌷数,攒写一帐申三司拘催内藏库钱帛案
拘催案据照勘讫,翻录内藏库置籍抄上,候年终,纳绝钩销讫,具状以闻。
及申拘催案,如过期纲运未至,即申举催促
其他路分场冶不系江南路提点坑冶司所辖者,即仰本路提点刑狱准此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