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选举六事 其二 学制 北宋 · 吕大临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八五
凡学之制,皆立大学小学
小学课读训诂,习少仪
十年以上至于十九,皆入小学
二十以上,择业成者,旬一试之。
试中格者,始得入大学,方许应举未中格者,且居小学,未得应举。)
大学四科一曰德行,二曰学术,三曰文辞,四曰政事
德行之科,居县者,县之令佐与学官令众推择,察得其实,以其名荐于州(其学行略道其故。)
州之长吏学官,再加审察,得其实,以礼聘之,县令津遣州学
州命学官馆之,数与议论,以察其学识
旬月而归,以簿籍姓名,俟科场
长吏学官参求可以应诏者,贡于朝(如居州学者,惟学官荐之,州长吏察之。)
学术之科,以多闻博识明义理,辨节文考典故为业,一曰明经(经无多少,自一经至于六经。经为《易》、《诗》、《书》、《春秋》、《礼》、《乐》。如《礼》兼明三《礼》,如乐虽无经,亦参取六经所言而求之。凡明经必兼治《孝经》、《论语》、《孟子》。),二曰习史(究量历代治体安危成败典故沿革。)
文辞之科,皆习杂文为业,如制诰章奏文檄书问碑铭诗赋之类,如唐制。
政事皆务究知利害本末措置之法,如吏文条陈利害如法令修条约不必文辞,惟取措置议论优长为善
已上惟德行一科,皆从推择礼聘外,自学术、文辞政事三科,并依科场法,许人应举
亦自逐县官以格升之州学州学学官又选其能者籍之。
每有科场学官以其名闻于州,州申转运司转运司选官考试如旧法。
额定中选人数贡于尚书礼部,其课试高下之法,以所习之高下多少为等。
学术文辞之科,皆兼习史及文辞为上,所兼习或史或文辞次之,止习三经者又次之,止习二经者又次之,止习一经或习史者又次之习文辞者次之,习政事为下
明经一经一场,试义三道
习史者试策三道文辞者试杂文二场,每场问目五道(如兼习文政事,止各试一场。)
上德科比制举学术文辞科比进士政事科比诸科
古者四十始仕,今则成童以上皆得应举
人之子弟不务积学蓄德,自稍有知,已奔驰仕进之门。
为学之序未尝分别大小往往躐等以进,群应有司
其艺稍中有司之格者,十无二三。
使人不成,实原于此
故今立学制,分大小学之法,自十九以下皆居小学,二十以上其艺可升大学者,方升之大学,始得应举
童子必能安业,所习有序不致违越之心,庶几成材,可得而取。
又或以德进,或以事举,或以言扬未尝一科取之。
汉唐之盛,虽未能方古,亦数路设科,以收人才
今专以进士一科取之,其所试者止于经义策论而已
其中选,则百官之事皆得而任之。
就其素学而论,盖欲明义理而习文辞也。
当官决事,则所知义理,莫知所以施为
一有辞命,则所习之文不足以应用
谓之贤欤,而不知其德之可任
谓之能欤,而不知其才之可使。
所养非所求,所求非所用。
养才取人之失,无甚于此
更改科举复用诗赋,此特少济有司考校之末,无益朝廷育才用人之实。
若明立四科,以笼人才,则庶几有得
又古之仕者,莫非上之人取之,非下有而后予也。
故上有下贤之美,士无失己之耻。
一切使之投牒自进无以异于市井臣仆非所养士之廉。
其本已丧,则为士者轻;
为士者轻,则虽有美才令德不足任也。
今欲悉命学官采择然后长吏召而试之,少厉士风不为无补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